事实经过:
十月公司借用给各个业务人员IPAD,其中使用期间,不小心摔到使IPAD,
右下角的玻璃碎一小块,并非显示萤幕,而是右下角边框旁的小玻璃,其
他功能皆正常。
在上周二我离职而IPAD也还了,当时承办离职助理并无注意到IPAD的问题
而今天注意到了,打电话要求我赔偿玻璃维修价钱。
问题:
当时借出时公司,有写明借出单,并无提到损坏赔偿部分,只有出借日期
型号 姓名等等。
而我离职后一个礼拜才又叫我付这维修费,但功能全部正常,只是外观有
点损坏,就像你平板手机用久也会出现一些损坏地方,单纯说只是外观不
雅,因此实在很不情愿回去富这维修费用。
加上已经离职一个礼拜了,才又叫我过去付钱,当时借出单并无赔偿文字
请问这维修费我一定要付吗??
请问公司有出借过平板的各位大大给个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