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4939733 (monster)
2025-01-21 15:02:24※ 引述《ahpla (我只是假装人生很有趣)》之铭言:
: 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三个主要疑问想请教:
: 1.公司目前的直接资遣行为,是否已经违法?
是的
如果要用劳基法第11条第五款 对于所担任工作不能胜任时
你的情况没有经过正式的绩效改善流程
是可以主张资遣非法的
: 2.如果想争取自己的工作权益(希望能继续在公司任职),
: 会建议我应该先进行哪些步骤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边比较建议把你的底线设定在尽量拿取足够的财务补偿会比较实际
跟后面的问题一起看的话
你要考量到的是你的对手不是公司主管什么的
是公司的经营者 是这个组织最顶端的人了
除非你有办法取代他 或是找人取代他
就算这次让你用了留下来了 后面类似的斗争情况也还会一直上演
这不太应该会是你期待的职涯生活吧?
会到问题本身
现阶段就是继续老实的打卡上下班
如果有要签什么东西的话就先不要签 说要拿回家研究
有约谈的话就表明要录音
被请出公司的话就可以开始寻求当地劳工单位调节
: 3.是否有机会争取回原本薪资较高的 PreSales 职位?
: 当时的调职其实并没有充足的理由(老板并未提供具体证据,且未给予改善机会),
: 不知是否可以以此为基础进行交涉?
: 祝大家平安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