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hpla (我只是假装人生很有趣)
2025-01-20 14:54:57大家好,
谢谢之前前辈在 Salary 版上的回文,让我感觉到一丝希望!
今天终于轮到我碰到被公司资遣,希望能请教各位建议。事情是这样的:
我已经在这家公司服务近六年了,
老板自从去年七八月开始,刻意不把工作分配给我
(我发现只要不符合技术主管意见的同事都会被针对)。
之前我的职位是薪水较高的资讯业 PreSales,
但去年九月,老板以我“不主动提醒他回信”为由(且完全未提醒过我)
指责我工作没做好,要求我调职到薪资较低的网络会议部门。
当时,我觉得这样的调整虽然无奈,但至少能避免更多冲突,
所以接受了降薪与调职。
然而,调职后几个月,老板依然刻意不分配工作给我。
今年一月,他又指责我“工作上不够主动积极”(没有跟催老板回信!?),
并声称“公司内部不想跟我合作”,但未提出任何具体证据。
我提出建议,表示可以安排与相关人员面谈,
彼此解决误会并接受改善措施,但老板不愿接受,
最后直接告诉我“没有办法继续合作下去”,准备资遣我。
我原本以为,只要符合《劳动基准法》第11条的资遣条件
(例如:业务紧缩、工作不胜任等情形),
老板就能合法资遣员工。
但看到 Salary 版上的文章提到“解雇最后手段性原则”,
我才意识到,
资遣应该是雇主在无法进行其他安置后的最后手段,并非可以随意操作的。
目前我的预计离职日期是 2 月 2 日,
但至今未收到非自愿离职书,因此无法确认资遣理由是根据第11条中的哪一款。
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三个主要疑问想请教:
1.公司目前的直接资遣行为,是否已经违法?
2.如果想争取自己的工作权益(希望能继续在公司任职),
会建议我应该先进行哪些步骤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3.是否有机会争取回原本薪资较高的 PreSales 职位?
当时的调职其实并没有充足的理由(老板并未提供具体证据,且未给予改善机会),
不知是否可以以此为基础进行交涉?
祝大家平安顺心
资遣不是单方面的 通报程序如果没有走完就不能片面资遣 不过看你文中的描述 其实我不太了解硬撑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了如果你是为了一口气的话 大概就是从资遣程序着手吧要回原职位什么我觉得你第一次降级没表示 就这样了
劳工局有免费咨询对话,先打去问看看吧!我觉得你的案例可能要用到法扶了,先收集相关证据,尤其是能检举公司违法的部分,这些都能成为后面的帮手…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5-01-20 19:35:00没有人是要真的回去原职的 只是要这段时间的薪水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25-01-20 21:27:00当开始冷冻就要找工作了,基本上公司有pip流程就没有违反劳基法,虽然真的很难受
作者:
gamer 2025-01-20 23:39:00只有资遣你一个人一定是用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哪对于公司的举证责任就是要证明已经竭尽安置劳工的一切手段仍无法才可以资遣。所以公司将你调职,并且调职后仍给予工作不达标准的评价就是为了满足这个条件。对你来说,如果你要走劳动诉讼这条路,你从现在就是要开始收集公司在调职后刻意不给你事情做,来做出不客观评价的证据。但说实话,不合法资遣的诉讼时间往往很长,至少要1~2年,这中间的时间公司不需要给你任何的薪资,你需要先评估自己是不是能够接受这段时间可能断炊的风险。
针对诉讼期间无薪水,是可以提起定暂时处分之诉,过的话,公司需要帮你加保回去付你薪水直到确认雇佣关系之诉结束。
作者: homework (家庭作业) 2025-01-21 04:21:00
请先问劳工局
作者:
DKnex (DK)
2025-01-21 09:00:00你记得拿非自愿离职证明 别傻傻签什么合约除非老板给你一笔资遣费是大于法规的比例以及加上你失业补助半年的金额才去考虑2跟3你应该要不回来
个人经验来看,第一点公司有没有违法不确定,要看双方的证据说话,但以程序上来看是有瑕疵,同第二点,建议直接申请调解,后续再判断要不要提告,现在有劳动事件法,如果诉诸法院的时间不会很久,个人经验是没多久就开庭了,另外第三个已属事实超过一个月,如果有意见应该要在变成事实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诉,超过一个月的都会被认定双方同意建议是先搜集相关资料及证据,向劳工局申请调解应该会有冷却期之类的时间,公司没办法直接把你资遣(这部分不太确认,要看当地劳工局),相关的文件都不要乱签,尤其是自愿离职书,非自愿离职书是有公版的,最后的打算是看要不要非自愿离职证明,做了这些事情都很难回得去公司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