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当天通知资遣就得走是合法的吗?

楼主: baitul (Miyasan)   2024-12-20 21:59:34
月初有听闻公司打算裁员,结果上周五有我和其他7位同事一同被资遣了,而当天通知资
遣就叫我们当天走人,有拿到非自愿离职证明(法条11-2)和20天预告薪资,疑惑的是以
前公司要资遣员工要经过PIP,这次是名单保密到最后一刻才告知,中间过程全部省略,
想问问这有合法吗?
有同事甚至是上班到下午五点才被叫进小房间...
主管跟我面谈时再三强调这次资遣跟个人表现和KPI都无关,白话翻译就是公司不需要这
职位了,这两年多(差几天就三年,公司真够贱),绩效都不错,去年才刚加薪,现在都
要过年了叫你东西缴一缴就滚,想起来真的是非常不爽,不晓得还有没有什么权益可以自
救的?
先谢谢大家了...
作者: jonse (莫再提)   2024-12-20 22:18:00
法条11-5才需要PIP,11-2是公司亏损或业务紧缩老实说,公司只要有亏损事实,有给你法定资遣费,你也没辙
作者: wwwwwwww (爱情不能只是习惯)   2024-12-20 22:36:00
缩编跟表现无关,单一个人被资遣可能是工作表现,有得争取,理由提报亏损跟业务缩编就不是表现的问题
作者: tszt (踢是睡踢)   2024-12-21 00:23:00
这看起来是预告不足
作者: kevinmeng2 (麻烦)   2024-12-21 00:31:00
看起来你没机会,给的钱也有包含预告期你可以做的是不断盯着公司,有没有在短时间内又开启同样职位并且找人。这样你才能提告公司的资遣理由有问题。建议最多监督三个月。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12-21 00:43:00
直接向劳工局申诉恶意资遣1-3年预告工资只要20天 这部分没问题的
楼主: baitul (Miyasan)   2024-12-21 00:48:00
我是12/13被要求离开公司,人资说打卡时间算到12/31,就算连假日算进去也才18天?
作者: Fezico (尬广跟上)   2024-12-21 01:22:00
钱有给到位都不是问题,某光里面巴不得当天被资遣
作者: z030060374 (insomnia)   2024-12-21 01:26:00
有给你该给的甚至优于 又能开非自愿 很正常比起隔壁科技版最近有人当小飞侠的这个算正常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24-12-21 03:56:00
听起来你是不爽没有领到年终就被要求离职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24-12-21 04:07:00
赚钱费有给,预告期有给就合法啊!你还要什么?外商都这样啊!当天通知当天走…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24-12-21 07:02:00
该给的有给,跟最近闹很大小飞侠那间比,当天想叫人走还要求对方签自愿离职,日期还要随他们订,遇到那种才真的会气炸!
作者: lariat (幸福 自由 富足)   2024-12-21 08:06:00
钱给满 就好法律保障的 本来就是工作的目标 钱
作者: nextstar (Le Bonheur)   2024-12-21 08:07:00
看起来公司一切依法行事,那你也没办法
作者: lariat (幸福 自由 富足)   2024-12-21 08:08:00
记得拿非自愿离职 这是你的权利没工作六个月可以领半薪看起来 一切合法 没啥好争的顶多就劳保时间加好加满20天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24-12-21 08:47:00
上面一堆胡说八道的,资遣不管是哪一条都没这么容易,去找律师问问吧根据目前实务见解,要用11条第2款终止劳动契约,要一定时间(长期)亏损,并符合解雇最后手段性原则
作者: ronniechenz (411337)   2024-12-21 09:07:00
去劳工局找免费律师咨询
作者: j02850 (Blues)   2024-12-21 11:57:00
11-2 是可以有争议的 如果想争口气就找律师咨询但基本他该给的都给了 有非自愿离职我觉得就好聚好散
作者: weiike (绿岛人)   2024-12-21 12:51:00
这样不是可以请领失业补助(?)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24-12-21 14:15:00
倘若对方情况显不符合11条第2款,那就是解雇不合法,这种情况下我不知道什么叫“该给的都有给”,公司若有诚意就该拿更多钱出来让员工同意“以资遣方式合意终止雇佣契约”啊
作者: Basket0205 (Basket)   2024-12-21 15:11:00
避开给年终吗?
作者: sausalito (回不去的港口)   2024-12-21 15:14:00
直接咨询劳工局吧 如果资格符合也能找法扶要不就花钱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 Fezico (尬广跟上)   2024-12-21 16:37:00
HR那边打卡时间挂12/31,这期间就是预告资遣的20天阿。劳保健保一样挂公司下面,只是要你别去公司了。薪水照给,但好像没提到有没有给资遣费
作者: INescape123 (大番薯)   2024-12-21 22:29:00
要哪天走都可以,但是要给薪水
作者: auva (流浪在外)   2024-12-21 23:16:00
你也可以当天提离职当天走啊
作者: features (日子一天一天过)   2024-12-22 11:53:00
照规定资遣,该给的都有给就认了吧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4-12-22 19:45:00
怕预告之后被员工恶搞 有高度机密的公司都是通知当下直接收电脑然后把钱补满给你 原本你要上20天班 现在你少上那20天钱还是有给 完全优于法律了 一点小钱跟可能损失的公司机密相比 公司通常愿意直接补满那些钱
作者: somanyee (Soman)   2024-12-22 19:45:00
看起来资方赢面大,有人还要鼓励去投诉,何苦呢
作者: SELFisolate   2024-12-22 20:50:00
公共工程是已丢离职单,老板找不到人顶求你继续做 XD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24-12-22 20:52:00
实在看不下去一堆人在那不晓得讲什么东西,劳基法第16条第3项就写明了要给付预告期间工资,给钱就是理所当然哪有什么优于法律?原po你要不甘心就先去找主管机关(不确定你在哪上班,大部分是县市政府,但像竹科就是找管理局)申请劳资争议调解,同时找律师依你的情况给建议。从内文我无从判断公司解雇实际上到底合不合法,但我只能说非常多公司,包括知名上市柜公司,根本不晓得合法解雇员工必备哪些条件,包括用第11条第5项终止劳动契约,也不是有做PIP就行的,光是那个“解雇最后手段”在实务上认定就超级严苛,请花点时间甚至金钱咨询专业建议,不要来网络上请鬼拿药单
作者: linkleg (linkleg)   2024-12-22 21:48:00
有亏损事实但要看是不是景气循汉 不是有亏损就可裁员Snow大说的中肯
楼主: baitul (Miyasan)   2024-12-23 00:51:00
谢谢Snow大的建议,我会好好参考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24-12-23 08:39:00
昨天打太快啦,是第11条第5款。劳基法的法条很多并不是看字面上意思就能领会,更多要参考函释及法院判决,找专业人士咨询绝对是必要的。我个人认为打“确认雇用关系存在”诉讼,对被解雇的劳工影响可大可小,但对公司绝对是一大威胁,但凡公司解雇可能有不合法的,都值得一试如果解雇人真的有这么容易,外商裁人又何必要给一大包?那一大包就是换取员工同意终止劳动契约,从雇主单方解雇变成劳雇双方合意终止,我认为这才是聪明企业的做法
作者: ziso (ziso)   2024-12-23 14:27:00
有给你预告工资 那没问题了阿 你要继续待着干嘛?所以你要多在那边20天 然后一样领20天的薪水吗?
作者: kevinmeng2 (麻烦)   2024-12-23 16:41:00
红明显,Snow是不是没看内文?内文是法条11-2…PIP是原po自己说的…不过我建议原po自己跑一次劳动局投诉就会懂了还有看公司是否还有开其他职缺,资遣时有没有问过你的意愿?不过这个不那么重要,一个形式而已…候补也不会罚钱
楼主: baitul (Miyasan)   2024-12-23 19:03:00
公司在解雇我们之前完全没有任何事前告知或会议,当天单子下来直接叫你去人资那边签一签走人,所以我们才会这么不爽...
作者: kevinmeng2 (麻烦)   2024-12-23 19:21:00
是不是当天没意义,重点是压的离职日合不合法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4-12-23 19:24:00
跟你讲20天后要走 或者跟你讲你今天走 但钱一样算你20天后走 难道你遇到前面那个会比较开心? 今天公司就是要你走人了 我比较喜欢后面那种就是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24-12-23 19:45:00
kevin 是你根本看不懂我在打什么吧?我明明就是说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五款是另外补充跟本案无关的好吗?还有罚不罚钱根本不是重点,重点在确认雇佣关系存在败诉的话对公司非常伤!!真的是一堆搞不清状况的总喜欢随便发表高见误导他人大概没见过确认雇佣关系存在败诉,公司不但要赔几百万(诉讼期间薪资)还要让员工回去上班的吧好,那什么情况下公司会败诉?答:解雇不合法
作者: kevinmeng2 (麻烦)   2024-12-23 19:55:00
非自愿证明都给了…拜托原po自己跑一趟劳动局吧记得把后续来这边回报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24-12-23 19:57:00
那何谓解雇不合法?这题问这版上的人大概95%都会答错,拿去问上市柜公司人资,我看至少也有60-70%答错。解雇要合法绝对没有那么容易,不是劳基法第11条拿来随便找一条兜上去,再发个资遣费就可以欸,要符合一堆前提,还要证明公司已穷尽所有办法,最终还是只能解雇,也就是所谓的解雇最后手段原则不是有发非自愿离职就可以好吗?拜托自己上司法院网站上查判决,看一下法院见解,不要自己乱猜
作者: nana09105 (崔罗)   2024-12-23 20:51:00
与其花时间花精力打雇佣关系还不如拿钱好好找工作 判决结果不利或拖好几年的时间谁要承担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24-12-23 22:32:00
谁跟你说打官司期间不能找工作?当然是边打边找啊!傻了吗?如果新工作薪资低还可以要求差额,高的话最多就是你到新公司后,旧公司不用继续付钱啊而且法扶有劳工专案,劳资争议调解失败后,只要你诉求合理,就可以申请法律扶助,高机率不用钱或是只要负担部分。很多人一天到晚骂政府挺资方,结果实际上连自己有什么权益、有何资源可用都不清楚。自己不懂就算了,还来叫别人不要争取,真的是看不懂欸如果有免费律师帮你打官司,你还可以同时去找工作,到底为什么不告?当然,我还是要强调,要先厘清本件到底有没有解雇不合法的情况,这从本文里其实完全看不出来,需要更多细节,根本不是推文里所讲的钱有发、有给非自愿离职证明就等于合法。所以我才叫原po拿资料去找专业律师好好咨询
作者: afrazhao (afra)   2024-12-24 19:15:00
如果是缩编的话好像也要跟政府申报的样子,你可以问是否有申报,如果没有可以拒绝并且检举
作者: AirLee (不屑鸡鸡队)   2024-12-24 22:52:00
老板叫我走我也是当天走 资遣费有领到非自愿证明拿到就头也不回的走
作者: kazami1110 (Shawn)   2024-12-25 23:40:00
请搜寻我的文章 有整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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