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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三民区觉民路71号,樱花厨艺生活馆阳明店(高樱企业社),负责人吴圣元先生,违
反多项劳动法令,包含每七日中未有两日休息、未投保劳保(职业工会)就保健保职灾
保险以及劳退、另私德部分含奖金未发放(无白纸黑字证实)、开业多年皆未将该有的福利
保险给予劳工等。
今年4月本人于高雄市劳工局提出检举并要求劳检,劳工局建议申请调解,本人于电话中以及
市长信箱坚持告知除调解外希望局处开罚;后4月下旬吴圣元先生接获劳检通知率先申请调解
。
5/3调解当日,吴圣元先生并未出席,改请代理人郑X任先生协助,当日调解委员为林X兴委员,感谢林
委员公正客观。
调解当日本人提出相关赔偿以及和解金,后资方委任代理人郑X任先生告知本人“吴圣元先生已
完笔录确定开罚”为由,希望能降低金额,另还好心告知我若先检举后比较不好和资方谈高价
码、资方被检举已受罚较无法给予我要的和解金额云云。
最终我答应以原价码的60%和解,并结束此案不再追究,同时静候劳工局公告的违反名单。
然而这居然是一场骗局。
8月我查询名单,在申诉当时时间轴已有被裁处公司被公布,但却迟迟未见高樱企业社以及吴
圣元先生的名号。最终我在上周寄信至1999询问,今日接到劳工局人员电话,告知我“该案
已和解、不会裁罚。”
我坚信非吃案、也相信调解委员的公正!
但我质疑资方代理人郑X任先生以及樱花厨艺生活馆阳明店负责人吴圣元先生,“两者其中一
方抑或是联合用话术拐骗我本人降低和解金额并且断尾和解!
因劳工局调解若已和解无法重启协商,望能透过社群媒体让大家知道这间公司的问题,另无
法得知是否为资方代理人自主提出误导性的言论,所以暂不完全公开他的本名。
希望台湾樱花股份有限公司正视加盟店加盟主素质、更希望若此案资方代理人看到此文能与
我联系说明,最后谢谢高雄市劳工局林X兴委员协助调解,谢谢您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