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食品业的 但也是类似与健康议方面与主管意见不一致
政府有一个法规 订了一个标准 某项物质不能超过多少ppm
然后客户委托我们开发时
合约书当时没有签订 要求要做到某物质不能超过某个浓度
但是政府法规就是有相关规定
然后我的主管 告诉我 不需要加上这个监测与控制功能 因为会提升成本 影响到绩效
但是我个人觉得 怎么可以 为了绩效 就可以罔顾这个健康
一开始主管不相信这会影响健康 只是说这只是法规而已 但我找了好几篇SCI文章去佐证 告
诉主管 长期暴露在这个环境 还是会影响
但 主管 只是安静一阵子 今日又跟我 既然是法规规定 那他们自己就该注意 而不是我们帮
他们注意 所以还是叫我不要放上这个功能
我有点无语 感觉主管很无良 但我该怎么办 就装死过去了? 听主管决定就好了 毕竟在法
律上 合约上 我们合法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