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法令有规定,一定员工人数以上的企业要进用身心障碍员工,
如果不足额好像还会罚缓,有的企业不晓得是不是担心身心障碍员工影响生产力,
宁可全公司完全不进用身心障碍员工,让政府罚钱,好维持生产力跟竞争力,
不过也有听说有企业鼓励员工去做身心障碍鉴定,好让公司进用员额符合规定,
只是这种要求我还第一次听到,因为很少会有公司希望身心障碍的员工越来越多吧!
我们公司人数不多,不过公司里有位身心障碍同事,好像是耳朵有障碍,
不过那名同事工作也蛮勤快的,老板曾因为那位同事的关系,
还说我们公司善尽企业社会责任,也不用再向政府额外缴交一笔钱。
不知道大家所待的公司或老板对于进用身心障碍员工的看法或态度,
是非常排斥呢?还是会符合法令尽量补足进用员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