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weihigh (weihigh)》 之铭言:
: 嘘 sanwan: 趁人家不在烙跑有够孬,连去面对的勇气都没 08/11 23:26
。
真的笑死 一个入职不满3个月的有什么要面对的 ? 本来就随时都能走
就算当天老板在现场又怎样?
交接文件打一打还不是一样钟点到走人?
: → peter98: 我是觉得直属老板不在当天跑路是真的有点过分 当然你的 08/11 23:45
: → peter98: 标准如果是劳基法的话那你是合格 但放到工作环境 你的 08/11 23:45
还如果标准是劳基法勒
劳基法在台湾根本已经是为企业量身订做了好吗
那狗屎少的可怜的加班费
低能智障的一例一休
没几天的陪产假
可以乱凹的变形工时
一堆公司福利还写含劳健保
含劳健保叫福利?
马的劳健保不就基本法律规定?
: → peter98: 行为是完全不及格 直属老板不在然后当天消失 说真的 08/11 23:46
: → peter98: 即使是现在少子化、员工市场的就业环境 你的下一份工作 08/11 23:46
: → peter98: 老板要是知道你这样做 我看他用你也是用得胆战心惊 08/11 23:46
啊为什么下一份老板会知道?
你还活在那个什么业界很小放话让你不能混的年代吗 ??
3个月都不到的时间
履历直接空白删掉都没违和感
: → peter98: 我是建议你好聚好散 你趁人家不在跑路 你的做法其实有 08/11 23:47
: → peter98: 问题 你交接如果3小时内的话我是建议你就交接吧 然后拿 08/11 23:48
: → peter98: 工作时的薪资 再重申一次 如果你的标准是劳基法的话 08/11 23:48
: → peter98: 那你可以装死硬是不交接 然后去劳工局告公司 随你 08/11 23:49
: → peter98: Whatever 08/11 23:49
ptt上总感觉有打手还是写手ID
他就3个月不到 跟交接扯得上什么屁关系 ?
一堆企业到现在还在执行3个月试用期
甚至试用期间还薪水比较少的蠢规定比比皆是
啊用人就叫试用期 还在学习跟被考核的阶段 笑死这种阶段要交接什么屁
何况原po 7/31就发通知了
到8/10要结算当天才临时通知要来交接才能领钱
那到底是谁孬?
你公司不爽有意见也该早点提出不是吗 ?
啊过了一个多礼拜才说一个菜鸟没交接影响到公司?
法律上逻辑上都站不住脚也还是有人能护航 真的鬼岛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