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故要和现在的工作环境道别
不过卡到一个问题就是年终发放
公司正常惯例是在过年(除夕)前汇入户头
因不想少拿这十几万
故想将提离职的时间压在领完当天或隔天
假设假设
最坏的情况下
1.公司1/19发年终,我当天提离职隔天起算,因到职满三个月而不满一年故10天预告,过完
年刚好自由之身,可以至新公司报到
是否有一些程序上的问题我没注意到(法规)?
会这样是因为一些原因不想在领年终前预告离职(待的产业相较保守,可能没办法领足额)
,也不太想给主管面子,请问上述这样的思考逻辑是否正确?
同组员工感情不错,私底下也都在面试,发生一些状况导致我们都想离开(约4人),交接
问题相对容易处理,因为无人可以交接,移交清册写一写签名就好
目前的盘算大概是这样,想请各位先进指点迷津,感谢
补充:若在1/19之前发,就有比较大的缓冲空间可以利用,反正这家公司生态就是如此,制
度也很僵硬死板,离职单上竟然还有同意跟不同意的勾选字段
超级北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