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我会寄一张存证信函回去,表达几个重点:
能于公司顺利离职表示已与公司顺利交接,交接始末公司未曾提出交
接异议因此给予离职,公司离职程序并无给予离职者任何关于交接后
的存证资料,因此请1.先确认相关交接人是否有资料保存或遗失可能
,2.请提出明确举证离职时未交接之相关资讯。否则也将依法捍卫自
己的权益。
接着看公司后续,如果有来联系,我不会在我无法存证的管道中谈任
何重要的事,要我亲自到公司去也可,但得同意我录音、录影。
要是希望我回公司去谈,我会去,表示我有积极配合这件事而不是摆
烂。过程里说法一致:已交接,因此才能依照公司规定顺利离职,公
司离职程序中并无给予离职者交接存证资料,全数由公司自行盘整收
取,请公司先提出交接不清的佐证,并确认是否有内部流程导致的自
身损失。(当然上面已经说的了,会全程录影录音。)
以上,请参考
※ 引述《orangecafe (有猫我就推!)》之铭言:
: 大家好
: 工作于2/15交接后离开 (仅口头交接)
: 2/16前公司亦将我退劳健保
: 今日收到存证信函,表示有零用金交接不清,请款单不齐
: (皆有当面点交清楚交接)
: 要我再至公司处理,不然要依刑法337、342告发
: 想询问板上大大如何应对呢?
: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