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无助......想要听听大家的意见
去了一间传产公司任职,第二天在下班后和人事以line方式确认过,公司提供的劳务契约
是无法更改的状况下,于晚间11点多提出离职、表明任职到第二天为止。(注1)
隔天另一名财务小姐以人事是新人为由,现在由她以电话方式说服我回去试看看、劳务契
约只是制式化规定不具法律效用为由,建议我接受并回到公司继续任职。但我仍坚决地表
示离职之意愿。
之后我也发现该司在我结束这通电话,表明离职之意愿后就已开启104征人,所以我认为
这项离职声明已生效。这中间该司也无任何联系动作。
过了7天后适逢月初发薪日,人事主动告知我可领取两天薪资、并以未满一个月为由拒绝
汇款,要求我前往公司领取、然后我就傻傻的一个人去了......
当天,该司的主管以我未缴交报到要求文件、未签署劳务契约、未签署离职申请书为由拒
绝支付薪资给我;又或如果主动放弃薪资则必须签署该司提供的切结书...(注2)
当下我真的是慌到不行、因为我只有一个人,对方却有3人,然后把我留在会议室谈话。
虽然途中我有借故1次出去打电话给朋友咨询、并告知她我现在身处的情况,她也建议我
无需签署任何文件,并建议我赶紧离开。之后再次回到会议室,对方们仍然坚持己见、并
且以帐务为由叫我一定要领薪资,但是前提是必须签署该司提供之文件。深觉一个人继续
待在那实在对我太不利了...所以借故有事赶紧离开了...
我安全的离开了,但是我也未领到薪资,庆幸的是我也未签署任何该司提供的文件...
之后先以line方式回复、拒绝直接碰面
并表明之后任何联系均以mail方式通知,
(因为我不想再跟对方实际碰面了...)
结果对方以mail直接回复
“希望我再次前往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并领取薪资”
所以想问问大家意见:
1.其实我一开始就不打算去领取薪资、是因为该司人事通知才前往。所以我现在很犹豫我
要浪费时间继续与该司周旋吗?
2.我只任职两天还在学习阶段有真的需要填写任何交接文件吗?
注1 :选择第二天下班告知是因为人事两天都准时下班、我问过面试我的主管他请我直接
问人事。而且人事第一天就直接告知我,老板不喜欢员工上班时间阅读公司规范、劳务契
约这种行为、所以第一天上班时间内我不敢也没有时间阅读并了解我的劳务契约、带回家
仔细研究后发现疑惑想询问人事未果,所以直到第二天下班我也未签署。
注二:该名主管以该司的劳务契约内记载“未缴齐就职要求文件可拒绝支付薪资”为由,
当下才表明拒绝支付薪资。又以公司是因为我才安排教育训练课程,认为我才任职两天就
以无法接受劳务契约为由,提出离职是意图不轨、以及我不应该因人事不主动跟我收取文
件而未主动缴交,以及人事因为只到职几个月和人很善良为理由,不断斥责我。(到底关
我什么事?!)
因为很苦恼 所以想问问大家的意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