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1935tpl (三民李连杰)》之铭言:
: 台湾职场有个特性
: 就是不论是员工想自己离职还是管理层想要开除谁
这是多可笑的言论
完全资方立场
资遣一点都不可耻
没有下家就离职的还比被资遣的有问题可能性高
根据统计 平均每个台湾人一辈子会被资遣2.X次
很多竹科的高阶主管也都被LAY OFF过
有些公司不想被留下LAY OFF纪录 给2N+1的条件 换取自愿离职 这还可以考虑
没有比劳基法高的资遣费用换取自愿离职是不可能 也是最愚蠢的行为
就算只有两三年的年资 资遣费一定要争取到底 告公司算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