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事件我无意论断谁对谁错 但我觉得从这篇文章可以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
那就是现在许多人似乎觉得只要自己方便就好
其他的人时间资源或团体利益等等都不重要
一个团体之所以要制定规则就是要让整体运作顺畅并且有条理
但相对地就会牺牲个人一些方便性
打卡这件事情既然是公司规定 而假设员工也知道这件事情
那么我觉得就是要依照规定处理
这无关乎能不能证明有没有上班这件事情
而是一个团体制度的问题 如果今天公司通融了这件事情
那么下次是不是每个人都来比照办理 这会增加多少营运人力成本
难道调监视器的人的薪水不是公司付的吗? 妳为了查证所花费的时间不是上班时间吗?
现在的人懂得争取自己的权益是值得赞赏 但若这种事情走到极端就是一种扭曲的行为
有时候公司的制度或作法的确很有问题 但是身为员工或身为一个有修养的人
自己是否有检讨一下是不是造成别人的困扰
工作"真的"不只是收钱办事 制度也无法完美
不完美之处本来就要靠着互相妥协与包容来使其完美
如果真的要算计倒底 那么真的很累人 而且吃亏的通常是员工
最后回到原PO这个事件
我是觉得公司并不是要A那么一点点的钱 可能只是想给原PO一个警惕
但作法不妥 如此而已
※ 引述《patashoe (El Che)》之铭言:
: 终于轮到我上班没打卡
: 快点上来分享~顺便讨论一下怎么战
: 前情提要:
: 原本问了人资能不能补登,结果说不行,未打卡要扣全勤奖金2k,还要扣半日薪水
: 微薄的30k...立马被砍了2.5k
: 战神之魂立马被燃起,但还是冷静去拜托老板,结果老板说我第一次犯,全勤还我,然后
: 薪水一样还是扣半日
: (嗯嗯??跟我想的不太一样啊!?不是应该好人做到底吗!?害我一直梗梗于怀...)
: 后来月底结算薪资时发现自己的出勤表没打到卡的那天,被登录为"上班时间12:00"、"实
: 际工时 4.5"、"旷职时数"3.5"(说明一下:我公司是早上8:30上班,中午12点休息1小时
: ,下午5:30下班)
: 说到工作,我可是从来没迟到过啊!一世英名被记上旷职实在是不悦,都想掐死我桌上的
: 橘子。(后来放了我的橘子,我提出了辞呈)
: 目前想法:
: 但这件事比较令我好奇的是,公司不去查证我确实到公司上班的时间就算了,却将我的出
: 勤表登载为12点上班、旷职。这有可能是人资或老板或主管故意登载,或是系统设定成结
: 算时会自动登载,我觉得可能构成业务登载不实罪,两者大概就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的差
: 别(可恶,想告)
: 不过好像没这类先案可循,不知道各位对这方面的法律见解如何?我的出勤表的制作权人
: 不知道是否包含公司?
: 劳基法的部分可能大家比较熟稔,总之这个案件就是雇主有准确记录工时的义务,也不可
: 以预扣工资,且只要依程序提出未打卡的事情,亦不构成旷职。而且旷职的认定蛮严谨的
: ,迟到、早退也不能随意认定为旷职。(不过呢,我公司当然是没这方面的程序,反正就
: 是认定你旷职啦~同时还没有公告工作规则)
: 现在如果同时报警业务登载不实罪附带返还不当得利之诉,并跟劳工局申诉,
: 这样不知道有没搞头?还是有更好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