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原PO在版友推文后,还是无法理解
所以开篇文章解释清楚。
由于不知道你的契约怎么签,所以以通则推
论。
1.你的正常工时是10个小时。
2.但每天要固定加班2个小时。
以上都没问题
3.月薪制是以10个小时下去算的,之后再加上
每次两小时的加班费,公司可能用这些来算
你的全薪,比如说28k.
所以你请有薪假的那天,公司只需要付给你10小时的钱,剩下多付的2小时加班费,要扣
回来,因为你没加班,到这边懂了吗?
剩下的就是你说的不合法部分!
1.基本工资有高于23800吗?
2.有没有做六休一?
3.每4个小时工作,有休息半小时吗?
4.轮班间隔有超过8小时?
会去做保全的,选择都不多...
工作幸苦,但要赚的到钱,身体不要搞坏...
保重身体,好好赚钱,找机会进修....
原PO加油!
※ 引述《style05 (style05)》之铭言:
: 我工作是保全,每天工作都固定12小时,但只要请丧假之类的不扣薪假,公司一天都扣
两
: 时薪水,说保全正常工时是10小时,剩下2小时是加班,请假的天数不给加班费,但是
我?
: 得我都固定12小时的月薪制,这样感觉有点怪,打电话问劳工局接电话的人不一样,说
法
: 常常不一样,有点乱,请问有谁知道这样到底正确吗?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