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您的回文比较理性讨论,所以就另外y文来讨论
※ 引述《tourism1003 (米叔)》之铭言:
: 劳动部 -> 劳动基准法权益简介 ->
: 三、工时: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
: 这个是劳基法针对正常工时的定义。
: ( 我没有要在这边讨论修改之后的劳基法$%$^%^%^&^&^&^的,
: 我只有要表达:公司福利就是基于劳基法的工时规定,所以就用正常上下班。 )
对的,我这边讨论的意思就是在定义上的"正常"工时并不正常
: 1. 当次上班工时超过八小时之后,就会转变成是加班领加班费了,
: 这样子就不会继续适用在"正常上下班"
: 2. 其实我不太懂所谓"很多工作还超过"这句的意思是什么,
: 不过如果不是指我第1点提到的"当次上班超过八小时会算加班",
: 而是例如 12小时 轮班工作那种,还在挂"正常上下班"的话,
: 那么会利用文字来达到"广告不实",不就是台湾现在会遇到的另外一个现象了吗?
这个部份蛮有意思的,我确实没有思考到"广告不实"的面向
自己的工作属84-1工作者,也就是俗称的责任制
84-1的工作者算"正常上下班"吗?
如果是,那这边的"正常"不就显然的非常不正常了
如果不是,打开人力银行看看,有多少84-1的工作上面标榜著"正常上下班"呢?
: 2020 年都快要过完了,现在才要拿已经快要是满一年的资料来发文讨论?
因为2020还没过完,所以还没有统计数字可以参考
: 而且台湾整体上班工时过长,不是已经是长久以来的问题了?
是长久以来的问题没错,不过不代表问题很久了就不是问题、不能讨论吧?
: 如果觉得自己的工作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品质,
: 那么应该要做什么工作,不是是自己要去决定的吗?
我的问题比较讨论的是在通例,也就是身为一名一般劳工下,正常工时应该如何
当然跟我原文下面嘘的人说的一样,我可以去卖面、可以去跑Uber
但这只是让我这个人从通例变成特例,这个问题一样不会有任何改变
只是因为我自己变特例了,不会出来发文而已
更广义来说,假设原本国家通例是6小时,一般劳工可以生活兼顾工作
而想更积极赚钱的人,愿意做到8小时,牺牲一点生活品质换成金钱
但现在状况是,想积极赚钱的就必须拼到10~12小时才能比别人"更优秀"
这是非常病态的
: 比如说 要在哪边上班,这样子就不会因为自己的通勤时间的关系,
: 就 硬要套入/也要算在 "正常工时"的时间里面。
: 比如说 自己在没上班的时候,也会需要花时间用在公事上面,
: 就 硬要套入/也要算在 "正常工时"的时间里面。
同上,在我原文也有补充在下方,找到的资料通勤平均时间为32分钟
(资料较旧,但我也只找到这份资料参考,如果您有更新的数据也可以提供给我,谢谢)
如果我特别拿特例来讨论的话,那是我的不对(像是有人说的花莲到台北)
但事实上是很多人通勤时间都在这个区间
所以以这个数字做为评估是较为贴近多数劳工的状况
(没有中位数及分布曲线参考,只能做出基本推论)
贴近多数劳工的状况下,就不是"你自己选的"的问题了
而是大部分状况下,你怎么选都是在这个通勤时间左右
除非你刚好住公司旁边,或买的起捷运旁的房子
(如果这间公司福利非常好,附近的房价肯定也不便宜)
: 至于自己实际上有加班,但没有领到加班费的部分,
: 那也是自己要去争取自己的权益。
待过的公司大部分有补休或加班费,所以加班费问题我没有特别研究
: 撇开应不应该要增产报国这件事情来讲的话,
: 其实我以为在决定要做一件"重要的事情"的时候,都是应该自己先认真想过的,
: 而不是自己在想要做该件重要的事情的时候,就只会往做这件事情之后的负面影响去想,
: 在来抱怨说生了小孩之后,自己的生活品质就会受到影响了 之类的。
: 没有照着整体性去想,比如说到底为什么要去生小孩,生小孩之后会对自己的生活带来了
: 什么正面影响。
: 毕竟现在政府并没有规定每对结婚的对象,都一定要至少生出一个小孩出来。
这边拿小孩讨论只是认为这样的"正常"工时下,要孕育后代真的很紧绷
同样的,少子化现象越来越普及,如果少数人不生,也许是这些人有问题
但越来越多人不生,是这些人通通有问题吗?
如果要用这些人通通有问题的角度来讨论,那或许人类本来就该走向灭绝
那少子化就不是问题而是必然了
人也是生物,在生物学角度下,在生存条件越严苛的地方
生物越倾向于减少繁衍,而选择延长自己寿命
反之,生存条件优渥的区域,生物就会尽量孕育后代,而不会选择越活越长
(就是大多数人知道的高龄化/少子化,其实这在生物学上早就有研究了)
人类特别一点是,客观来说,物质条件一直在上升
却像是在生存条件严苛的生物一样越来越少繁衍而选择延长自己寿命
所以明显的物质条件≠生存条件
这边就是讨论,也许高工时就是其中一个不利于生存条件的可能
(确实在各国统计数字下也有工时跟生育率有关的现象)
: 我没有这样子的感觉,我也觉得不是 是不是特别草莓 的问题,
: 我只觉得:自己的生活品质是自己要去争取,
: 而不是当自己决定了要做什么事情之后,在不确定到底有没有先想过的状态下,
: 还一直在只会埋怨,一直活在"安乐",没有意愿想要去改变现况。
: 尤其是内文里面说的
: ‘......蛮喜欢自己的工作,工作到现在也6年以上,......,也一直有被调薪’
: 毕竟 政府一定是,而公司应该是 没有压着你说:一定要你只能一直做现在这个工作,
: 不能让你换工作、换公司。
上面叙述的其实已经算详尽,但还是再回复一次这段
我原文叙述有点误会是,我不是同一间公司6年以上,是有换过几份工作
总共6年以上,当然政府没有强迫我不能换工作
但事实上是从总工时2028小时来看的话
一般状况下怎么换也都是这个"正常"工时
除非我个人从通例转变为特例
更深入来说,如果劳动条件没有改变,假设跑Uber是特例,可以一周只做4天就
达到正常生活水平,那如果"每一个人"都很努力,让自己转变去跑Uber
那Uber这份工作还能保有4天就可以维持生活水准吗?
要检讨我个人不努力当然很简单,反正出来抱怨的通通是自己不努力
事实上即使我努力了不代表这个问题不见了,只是让其它人去承担而已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