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妹目前在一间传产日商公司服务将近四年。
今年因为疫情的关系,公司订单锐减,在7月时开始资遣约20名同事,并于7月、8月周休
三日,这期间本人开始找工作,经多次面试与选择后,在9月时答应半导体设备、零件代
理商的offer,现职公司也在9月开始正常上班。
因为工作交接问题,新公司希望11月前能报到,与现职公司谈好10/23为最终上班日,10/
26要至新公司报到,已与台湾公司上司、日本母公司上司联络好退职事项。
今日却收到主管开会通知,说明公司即将营业到明年度,若我有意愿留下至明年,可另外
领资遣费与退职福利金,若各位大大是我会怎么做呢?留下来领完相关津贴再找新工作还
是直接到新公司报到呢?
新公司: 薪水N+2 年终近三年皆有10个月 入职未满3年年终会打7折
现职公司: 薪水N 年终1~1.5个月 遣散费+福利金 4个月
目前因相关津贴而有了想留下的念头,但新公司已等我1个多月,而现职公司又已与台湾
及
日本相关同事联络辞职内容感到十分纠结,麻烦各位大大给予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