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南部某公司内部之职安人员,
长期执法都以公司利益为主,
根本不在乎人员安全。
例如:
四十呎无货叉孔的货柜,允许用堆高机上下货车。
将货柜放置在公用道路,要求公司人员作业时摆放交通三角锥,根本没有申请就直接占用道路。
作业时默许A部门之人员于吊举物下方作业,多次都视而不见。
工作场所地板不平,长期不处理,只会说工作大家多注意安全。
事蹟诸多无法一一打上来,公司内上至经理下至课长,无人想处理。
之前反应过别的事情,最终大家踢皮球,搓汤圆,不了了之。
只会扯法规无规定,我回问上述有规定之事情,职安人员就情绪激动,语气不善的询问我的名字与职位,说他会报给董事长。
请问上述事情,除了对话录音,拍照存证以外,还有什么能够自保的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