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手机排版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奇怪的换行,请多包含
大家好,目前我在一间补习班工作,
六月初的时候到职,但是七月初时查看薪资单并没有劳健保扣费,
询问后班主任透过同事表示安全性高的工作习惯上不保劳健保,
班主任也对我说询问过高雄市劳工局,亦证实了此说法。
我说,好的,我会再去咨询看看。
班主任说:“没关系,不用问,既然妳要求了会帮妳追保六月份的劳健保。”
七月中的时候,他们面试了一个新的老师,过几天班主任就约谈我,说因为最近学生变少,
执行长要进行人力删减,我才刚来所以只好对不起我,希望有机会再合作。
我点头表示了解,问做到什么时候,班主任说就到七月底,
我说好,也没签任何东西,就出去了。
回家后我查了很多被资遣的权益保障,包括非自愿离职证明、资遣费和谋职假,
过几天我就跟班主任请了谋职假,她也说好的。
今天我遇到班主任的时候询问他何时会提供我非自愿离职单,班主任很惊讶的说,
“妳应该是协议离职吧?那天妳也同意我说的话了,
我从头到尾都没说到资遣,只是协议喔”
我问只有被资遣可以请给薪的谋职假,
班主任说她认为我要离职了因此让我请事假,
原因是谋职,本质上仍然是事假,
也因为是自愿离职不会有资遣费,
“退一万步说,即便妳的确真的被资遣,
妳才来两个月,资遣费才多少,为了一两千块翻脸吃相真的很难看”
我看到被资遣相关的对话是要留存证据的,所以请谋职假都是书面或者用通讯软件,
面对面说话也都全程录音,但因为第一次约谈太突然没有录到。
我现在超级无敌气,上网疯狂找资料想得到我该得到的,
但无奈目前我被认定成协议离职,想要请教一下有经验的版友
1.班主任目前坚持她是跟我协议离职,所以主张不需要非自愿离职、资遣费,
请的所有谋职假都是事假因此不给薪水
2.班主任主张并不知道谋职假相关的规定,我在事前并没有仔细说明,
所以她主张我使用她的法律盲区请求的权益无效
3.我查了资遣事由中,只有能力不足或业务调整比较类似,
但我教的学生最多,也多少能证明我并非是能力不足,是否可以申诉非法资遣?
4.如果以我目前手边的证据跟资料让劳工局介入,我能不能得到公平的对待呢?
※ 编辑: bbit (39.9.162.75 台湾), 07/21/2020 01: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