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工作劳动因素导致双手筋肉发炎、十指无法紧握等症状,门诊复健科。
本想申请这项来补偿自己门诊支出费用,然而去了工会索取申请单,被小姐告知必需到职
业门诊科(台大、长庚、荣总才有设)看诊被判定真的是因工作因素造成才能索取申请单
。
虽说需有判定基准是必要的,才不至于被人滥用,但以我即使是居住在双北市都觉得跑大
医院门诊麻烦了(何况大医院的门诊费用又比诊所高出许多),还用说外县市的住民?
我想应该也蛮多人会跟我一样,觉得只是想被补偿门诊费却这么麻烦得跑到大医院就诊而
打消吧?(听工会小姐说职业门诊科还会派人实际去工作现场看你的工作情况)这样会不
会造成雇主不悦就不得而知了。
想请问有人实际去申请过吗?
能分享一下经验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