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
失业补助最多6个月
职训的生活津贴也最多发6个月
两者是同金额,不能同时领但是可以延续领
所以最多有可能领到12个月的投保薪资X0.6
请问是这样的吗?
两者是否有顺序上的问题?
想请问如果最糟,就是一直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
1.可以先领6个月失业给付(6个月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
然后再上6个月的职训(领生活津贴)?
2.先上6个月的职训(领生活津贴),然后再6个月时间找工作(领失业给付)?
3.或是可以先找工作2个月(失业给付)没找到,再上6个月职训(领生活津贴)
若还是没就业,然后剩4个月找工作(领剩下的失业给付)?
请问上述3个状况,是否可行?
谢谢各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