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回复的b大到底文章哪里有问题?中肯且合法。 有些法律规定可以合意排除,但是劳基法如果没有写说另有约定可以的话,通常是不可以排除。 再说劳基法是行政法,行政法违反的话是公司被政府罚款,但是公司要拿合约向法院提告民事赔偿,这也是看法院去判断的!至于是不是会违反劳基法被行政单位裁处罚款,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有关3个月的问题, 因为 公司不可以强迫人工作, 所以3个月内想走随时走, 公司是绑手还绑脚了为什么走不掉?答案是曾经签过合约,里面劳工保证了很多事项,如果是赔偿事项的话,请公司去法院提告~至于法院之后的判断?请看 b大原文及我以上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