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签约后能再直接离职吗

楼主: binnin (艾玛华生)   2020-04-29 10:47:51
本来想简单推文,但发现打太多还是Re一篇好了。
我懂原Po的想法,
有的工作其实不差,
但就一定要你签一个保证工作时长的合约,
甚至有所谓试用期薪资不同的相关合约,
但这些其实都没有劳基法大。
大部分的人签也是意思意思,
资方有个被保障的仪式感,
劳方则是为了拿到喜欢的工作做出妥协。
我发现有的人把“合约”两字看太重了,
对,它有法律效力。
但内容不公平的话,法官也不是照本宣科。
以你所说绑三个月为例,
其实它从根本上就已违反劳基法,
“未满三个月可以直接离职”的游戏规则。
所以当然,
合约反而成了证据,
你可以此要求对方,
若不让你离职就以合约向劳工局举报。
但对方也可以依照合约向你提民事诉讼求偿,
只是谁亏比较多而已。
法律也讲比例原则,
不是他说赔多少就多少。
例如:我合约写你做不满三个月要赔一年薪资,
而且完全没有证明与依据,就会被法官打枪。
但如果一切符合公平合理的话,
法官还是会酌情判你赔偿,
比如他三个月内会送你出国教育训练,
且可提出订金收据、讲师自白书、机票等证据,
他是可以要求你赔偿课程费用的。
当然,大部分并不是如此,
他们只是厌烦了找人,
毕竟刊登征才与人来人往时的人事行政,
都是持续在烧钱的。
因此更多互相体谅比较好,
走到劳基法或民事诉讼都是下下签。
最后,理由最好唬烂一点,
虽然不鼓励说谎,
但站在老板的角度想,
听到你妈逼你回乡下照顾车祸的爸爸,
会比听到你找到其他工作而想违约来得不生气。
※ 引述《Curson (村民A)》之铭言
: 最近录取一个实习offer
: 主管说到职日必须签一份至少工作三个月的合约
: 我也口头答应会去 还没到职签约
: 但目前我也在等另外一家公司的offer
: 如果拿到了可能会跳去那家
: 请问可以再签约后又离职吗
: 还是建议直接不参加前者的实习
: 等另外一间就好
: 谢谢
作者: alohac (雨中的男子)   2020-04-29 11:14:00
这理由太虎了啦哈哈
作者: dosandonts (Catalano is A+)   2020-04-29 15:47:00
您在说什么呀 法律条文有些可以合意排除您知道吗?
作者: anotheronee   2020-04-29 17:19:00
呃 最后一段你认真?
作者: xvited945 (sk0k0)   2020-04-29 17:29:00
三个月那段完全在胡扯
作者: Eoamberf (绿宝石)   2020-05-01 00:07:00
不懂回复的b大到底文章哪里有问题?中肯且合法。 有些法律规定可以合意排除,但是劳基法如果没有写说另有约定可以的话,通常是不可以排除。 再说劳基法是行政法,行政法违反的话是公司被政府罚款,但是公司要拿合约向法院提告民事赔偿,这也是看法院去判断的!至于是不是会违反劳基法被行政单位裁处罚款,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有关3个月的问题, 因为 公司不可以强迫人工作, 所以3个月内想走随时走, 公司是绑手还绑脚了为什么走不掉?答案是曾经签过合约,里面劳工保证了很多事项,如果是赔偿事项的话,请公司去法院提告~至于法院之后的判断?请看 b大原文及我以上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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