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412478
2020-03-13 18:50 联合报 / 记者叶冠妤/台北即时报导
“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即将在五月一日劳动节上路,相关奖补助办法草案将于
明天(14日)进行法规预告,其中对雇主继续雇用依法退休(即65岁以上)劳工,若达30%
以上,且继续雇用6个月以上,前6个月可每人每月补助1.3万元,第7个月起改为每月补助
1.5万元,总共补助18个月。预告期至3月27日止。
“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将于5月1日生效,劳动部也研定出协助在职中高龄者及
高龄者稳定就业实施办法”、“促进失业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实施办法”、“支持退休
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再就业实施办法”、“补助地方政府设置银发人才服务据点实施办法”
及“促进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绩优单位及人员奖励办法”5子法及“中高龄者及高龄者
就业促进法施行细则”草案。
其中最大亮点,是为鼓励企业继续雇用达到劳基法退休资格的65岁以上高龄劳工,若雇主
续用达30%、不低于原薪资,且雇用满6个月以上,前6个月就补助雇主每人每月1.3万元,
第7到第18个月补助费更提高至1.5万元。
此外,针对失业的中高龄及高龄劳工,雇主只要雇用中高龄失业劳工满1个月,就可获聘
用奖助每人每月1.3万元,聘65岁以上的失业劳工,则可获每人每月1.5万元,最长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