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之前没有离职过
这两天要离职(三周前已经有发出离职预告)遇到一些问题想请教...orz
就是我的工作是跟另一位同仁共同合作消化案件
所以离职也是跟该位同仁交接
因为公司的离职程序需要交接者签移交报告书
但该位同仁提出 类似需要把后续案件档案都整理好才肯签名
这个要求的loading算大 实在无法在一两天弄好
感觉有点被刁难....QQ
然后主管说 如果没有交接好 会跟人资说不发给离职证明
请问这个是合理的吗?
我又应该怎么做呢
没有拿到离职证明
好像是很狼狈的 没有正大光明离开公司的感觉
然后后续的工作报到时也有要求要交前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 (过完年后就要报到)
有点不知所措 请大家只点一二了 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