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讨论] 劳动事件法1月1号上路怎么都没人讨论?

楼主: oherman (qq)   2019-12-31 09:19:23
※ [本文转录自 Tech_Job 看板 #1U2fvbHZ ]
作者: oherman (感觉放松,我爱你) 看板: Tech_Job
标题: [讨论] 劳动事件法1月1号上路怎么都没人讨论?
时间: Tue Dec 31 09:03:30 2019
https://tinyurl.com/skub4gy
明年1月1日劳动事件法上路了,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规定就是
以往劳工的诉讼都是要劳工举证资方违法,但是所有的资料都
在资方,怎么可能ᄉ像狺u来告自己,但以后劳资争的举证责任
在资方…
也就是科技业常有的责任制免钱加班,如果离职员工提出告诉没给
加班费?资方要举证没要求劳工加班吗?劳工可依法要求雇主依出
勤状况给予加班费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18-12-31 09:09:00
这样不错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9-12-31 09:23:00
其实这没有多大实际用处 本来就有规定要有出勤记录不过有进步就是好事
作者: cka   2019-12-31 09:31:00
以前提供资料是劳方责任,现在出勤纪录要资方有责任提供不能再说遗失或是没有登记了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12-31 09:45:00
以往劳工的诉讼都是要劳工举证资方违法?你确定你有看完母法本文?劳工可依法要求雇主依出勤状况给予加班费,问题是你要有出勤纪录啊,如果你的是打了卡,但他不给钱,这样你可以要求,但是你如果打了卡又回去上班,你要怎么拿出勤证明?劳工若有加班事实也应该即时提出申请及请求。是你觉得你有加班,但是老板觉得你没有加班,你当下就要提出申请及请求更正出勤记录,但你是要天天跟他说,还是离职前一天说,但你加班的当下你没说,你事后也无法举证啊...再来,遵守“解雇最后手段性”原则,以免解雇被法院认定有违法瑕疵,而劳工有胜诉之望。就是跟顾主说,你最好都用派遣的,没必要绝对不要请正职员工,免得尾大不掉,用派遣叫他滚就滚,没有法律问题...
作者: www22550 (K氏)   2019-12-31 13:27:00
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作者: Eoamberf (绿宝石)   2019-12-31 15:41:00
这部法令只是在民事法院上面有做举证责任的规定, 有多少劳工会提告? 光是叫劳工具名到劳工局 检举、或是申请调解都一堆人面有难色…
作者: howdiee (浩呆)   2019-12-31 18:29:00
到底在说什么 派遣早在17-1条要派跟派遣早绑在一起了现在雇主跟派遣公司要弄派遣只会越来越难 无法随便解雇就连派遣单位积欠劳工公司未付 还可以要求要派公司给付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12-31 19:26:00
17-1只是不能面试,还绑在一起,你认真的?现在那个大厂不用派遣?有绑在一起?你确定你知道派遣劳工保护法在说什么?他从2014就没有再送去院会了,之前部长都说了,没有共识无法送院会,到现在某人都要第二任了,根本没人敢提会说有保障劳工,是有事?主 旨:有关劳动基准法第 17 条之 1 规定之适用疑义,详如说明,请查照。说 明:一、查劳动基准法(以下简称劳基法)第 17条之 1 业于 108 年 6月 19 日经总统公布,并于同年月 21 日生效;本次修正未有溯及适用之特别规定,故自生效日起,向将来发生效力。复查该条第 1 项及第 2项规定:“(第 1 项)要派单位不得于派遣事业单位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契约前,有面试该派遣劳工或其他指定特定派遣劳工之行为。(第 2 项)要派单位违反前项规定,且已受领派遣劳工劳务者,派遣劳工得于要派单位提供劳务之日起九十日内,以书面向要派单位提出订定劳动契约之意思表示。...”,合先叙明。根本没什么绑在一起,什么越来越难,工业区去看一下,不去工业区去1111,104看一看好不好,派遣只会更多,福利更少,不知道你是认真还是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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