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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4 00:33 联合报 记者叶冠妤/台北报导
受少子化与高龄化影响,台湾面临劳动力短缺、适龄工作人口减少问题。劳动部为提高雇
主聘用中高龄劳工的意愿,除祭出雇用奖助、求职交通补助及职训生活津贴等,更研拟“
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法”草案,最快在下会期送进立法院审查。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指出,为鼓励中高龄就业,在雇主部分,有雇用奖助等多项鼓励措施
,如雇主聘了一名中高龄失业者,每人每月可获一万三千元补助,借此提高雇用中高龄劳
工的诱因。
至于中高龄劳工,则给予求职交通补助金、职训生活津贴等。
劳动部也拟定“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法”专法草案,除禁止年龄歧视、促进失业中高龄
及高龄者就业、开发就业机会等,最大亮点是明订雇主可与六十五岁以上的高龄劳工签订
“定期契约”。由于过去只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与特定性工作才能签类似一年一聘
的定期契约,专法则首度打破劳基法限制,让高龄劳工与雇主都更有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