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未满三个月可以告知后当场走人
目前在一间上市公司待两个月
离职程序有三张单子要跑
1.离职申请单 (要先给直属主管盖章完才能跑其他两张)
2.职务交接单 (要把自己目前的工作交接给代理人)
3.物品归还单 (报到后拿到的东西都要归还相关部门)
以上都要自己亲自跑并找所有单位盖章
待两个月提了两次离职结果都被温馨喊话....
搞得我场面也不好意思搞太僵或呛他(这主管真的是蛮好的)
离职原因主要是公司文化跟组织真的无法适应
请问我可以趁主管下班后
丢离职申请单在他桌上且寄信给他并附件给人资明天就不来了吗
另外两张我就把单子和文件都放桌上就不管了可以吗
但问题这样我要如何拿到离职证明
请版上高手给些建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