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样的事发生次数太频繁,很多人因为同样的事离职,当中也有他觉得不错的人
: 因此到现在他和上头开始争执,说我做事认真,特权同事不应该干涉这么多
: 主管人很好,或许别人觉得他很烂,不管事,
: 但我觉得他是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别人才觉得他不管事
: 也觉得他是会看事情还有原因
: 他也有说我应该要学着试着分辩什么急什么要先做,才不会累个半死
: 只是我觉得有点无奈
: 说了好像我在挑起战争,但不说我又要一直背负别人黑锅
: 我看过前几个人离职过程,我现在超怕被打的
: 关于和主管谈工作
: 我倒觉得有时也是压力的一种。
: 说跟不说都得滚,还会害人吵架
: 别人又要再加一笔是你害的
: 无力
事情火速发展如下
同事说特权同事说了就是要做,我要做的就是听话
还叫我未来都要优先处理特权同事的事情,让我觉得不做他说的事好像就是错的
也觉得权责问题很说得明白,老板还呛说现在到底听他的还是听主管的.....
就为了一个USB权限,傻眼
可能我想照规定来吧,坚持自己的立场(觉得所有权限都要写单才能受理)
自己又不太熟公司的事只能慢慢来,上头又说太慢了....
因为这样惹得自己一身灾难...
后来我选择离职,但看过太多前人离职被酸还要道歉,好像还有被告的(听说)
我想问一下,到职一个月,离职需要预告还是什么吗?
我看劳基法三个月内是没有什么预告,而且没有试用试的条款,可以当天走人
我有预告主管要离职,主管有同意也会签离职同意,只是签不到老板那边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预告?
同事都说这样突然离职很不负责任,要我星期一去交接等候老师和特权同事
指示
但我的立场是︰
你要嫌我做事不劳靠,那我觉得自己真的不行离职,不是让你们公司快活吗?
不交接就有问题这个我理解
但我不劳靠不就代表我没用吗?还要我交什么接?交了接会不会也被说都是错的资讯?
而且公司太多问题了,包括
1.钱不给厂商,因为厂商不愿意协助我们做部份外包的维修
2.公司资产编码很乱,整个资讯资产我和AD跟很多设定都走钟了
我回去如果被要求要解决完才能走
我真的无力...
进公司时有签一张合约,上面其中几条说明
。试用期双方不具任何理由终止契约,需于7月前预告对方
(若双方均接受亦可于1-7日内离职)
。因本契约而生诉讼者,甲乙双方合意以XXXX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为证明上列索约之成立,特作成二份,签名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以上,请问各位大大
我只会有一张离职申请单,主管有签名其他都没有
怎么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