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是在一间门市当店员
年后有签一张承揽契约
上头写说有代理主管职及职务加给
但这几个月领薪也没看到那笔加给的奖金
所以目前职务还是以店员为主
虽然做的事是整间店全包...
因为体制关系
年后整间公司大概有一半以上的人都跑了
店里只剩我与一位新人
在这里也做了快1年半
对于公司一些不平等的待遇已经忍到极限
准备五月底离职
但现在没有上司在我所在的店内
我想写离职单也没有主管签核
只是之前我有跟总经理口头提出
他也有同意
但没有留纸本或是纪录在
怕离职后会留下辫子给人抓
想问问大家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自保
另外,那张承揽契约有一条是我必须要在30天前提离职,且公司方要同意,否则将扣押5
万元,公司方可迳行自薪资扣除。
我自己是会遵照劳基法提前预告,不晓得那自行扣押薪资这条是否合法?
然后有点担心这条需要公司方同意的部分,遭到刁难的话要怎么应对呢?
这算我第一份工作也是第一次离职,想询问前辈们的应对方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