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另外请教一下,家母目前在一间餐厅做会计刚满一个月
我和妈妈认为不合理的地方有以下几点:
1.无劳健保,更别说是劳退 6%
2.月休四天+二个半天(只休上午3小时,晚班变成4点半-10点半)
3.只有上班打卡,薪资是用现金发放,无薪资明细
4.未主动开立发票,客人要才会开
妈妈说一个月来外场陆续被店长fire2.3人了,皆未提供资遣费,老板娘还要在薪资内扣
全额劳健保,后来是问过会计师知道这样违法老板娘怕到才说那算了。老板娘开设餐厅1x
年似乎根本没有劳基法的观念....
但因为妈妈已经快60岁,餐厅又离家里不远(走路5分钟),怕去检举之后饭碗会保不住
,毕竟中高龄工作不好找。请问各位大大有什么建议吗? 先谢谢大家!
※ 引述《Ardis808 (Ardis808)》之铭言:
: 大家好想请问,公司人数5人以下
: 老板没给我加保劳健保
: 就业保险也没有
: 劳退6%也没有提拨
: 我想至劳工局检举
: 并且劳退6%想提告业务侵占
: 目的已不是那些小钱,就是想吉他惯老板
: 而且他不回讯息挂我电话
: 所以想请教各位大大
: 业务侵占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