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大概是老掉牙的问题
但我的状况稍微有点不一样
我毕业后面试了几家公司,最后还是到某国立大学当计画助理
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出了很多事,我先承认我自己很草莓,但我真的很不能接受老板把
情绪丢在我身上,当初的工作内容明明完全不包含情绪劳动
而且假日或下班后也是常常用line交代一堆事,有时候没接到电话还会隔天上班被叫上去
骂,明明是个要打卡上下班不是责任制的工作薪水也不是真的多高
这几天越想越受不了,认真查了一下未满三个月提离职不需要预告期,我昨天下班立刻就
寄信给老板说我做到昨天结束,很谢谢他
结果他今天一早就寄信来说什么要我回去交接好,然后骂我不负责任,要把我列学校的助
理黑名单(我是不在意啦,不打算继续在学校做这个了)
最后说要追究我自行用他的帐号签核我自己的离职申请,这也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部分,
因为我根本没有送出离职申请,我怎么可能用他的帐号签核?我唯一对离职这件事做的就
是寄了一封mail
想请问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最佳解是完全不予理会等旷职三日被自动解雇吗?
我离职没有带走任何资料,应该也无法说我造成损害需要对我求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