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弟我第一次发文,
想请问大家一下问题:
我于12月刚进一间小公司当助理,
薪水才25、压力大、事情多、同事也不太好,
实在是觉得做不下去了,
因此在3/19跟老板娘口头告知说要做到三月底,
但因为她希望我可以教新人做交接,
强硬的要求我做到四月底,
而后3/19当天晚上我传line跟她说我最多只能做到4/3(公司小所以没有个人email,所以只能传line),
结果她说我非常不负责任,
要当面再跟我谈。
3/21今天她跟我说她觉得我很不负责任,
当初她面试时就跟我说离职时要给她时间交接,
但是我说走就走,
但是根据劳基法来说我这样做其实也没做错吧?
交接不是公司的义务吗?
跟劳工有什么关系?
跟劳工有什么关系?
她还威胁我说我如果就这样走她一定会让我在这个产业不会被录用,
因为她会跟大家说我做事很认真但是说走就走不负责任,
说我家人怎么会这样教我做这种不负责任的事情,
也说她对我很好我怎么可以只留一个礼拜给她,
以后她找人不就要列一个XX条款(XX是我的名字),
又遇到我这种人怎么办?
听完真的只觉得更不爽!
她叫我明天3/22再给她一次答案,
但是我真的不可能在留下来了,
也不想待到4/3了,想直接走人,
所以想问各位如果我直接3/22明天就直接不去会怎么样吗?
她们是否可以对我求偿或是有别的影响吗?
当然名声直接臭掉应该是可预期的啦哈哈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