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晓得这边有没有版友有相关经验
我是年前两天因与主管不合被以工作不适任资遣,那时公司说十天预告期包含农历年假例假日,所以其实算是2/8正式离职,劳保退保,这工作我才做2个半月。
年后开始求职,因为想说这份被资遣的工作经历在职时间短,且资遣理由我不知如何简明扼要解释才能让面试官觉得我操守没问题,我就没写入履历的工作经历中,求职一个月后面试到一个需过三关的大公司,也顺利获得录取通知。
但问题来了,在履历上及面试时我都没讲那份被资遣的工作经历,但是报到时需给人资劳健保转出单及人事资料表,如果劳保转出单就会知道我上一份工作不是我原本履历表写得待到去年11月的,那我是不是该在报到时递交的人事资料表写上被资遣经历,但这样我会马上被通知不予上班吗???
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再麻烦给我意见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