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被公司恶意资遣了。
<<公司规模>>
2017年成立,10人以下小公司,资讯软件业,主要客户在马来西亚,出资者有马来西亚老
板与韩国老板。
(台湾老板曾经因为有人在google上评分公司两颗星,扬言要找出那个人告他让他
得到教训,公司名称先让我保留...)
<<发生的经过简述>>
约莫十一月初,小主管召集人员开会,并布达从今日起,自打卡时间起算9个小时后先行
打下班卡,加班的时数由员工自行记下工时并申请补休。
当下觉得政策有些奇怪,想说应该是工时有问题要控管(一直以来都有工作超时问题),以
后要尽量准时下班,未立刻查证相关条文。
※该公司无规定上下班时间,自打卡时间起算9个小时(含午休1小时)即为下班时间。
一段时间后发现此规定违反劳基法,并衍生出下班若出意外无职灾可申请之问题,中间又
碰到小主管请假至日本旅游,直至11/28日才面对面反应此问题。
小主管只表示:公司有帮员工保险,至于职灾这个问题他没想到,会跟老板商议。
11/29 老板与小主管会议完毕后,小主管找我到会议室,口头告知公司决定资遣我,并且
请我马上决定要自愿离职或非自愿离职。
且告诉我自愿与非自愿离职拿到的钱都是一样的,差别在于会不会留下资遣记录。当下
立刻去电台中市劳工局得知非自愿离职之记录只有本人与顾主能查询后,请顾主通报非自
愿离职,填写相关离职文件资料并于当日离开公司。
离职文件签署完毕后,在职同仁希望我与老板把误会说清楚,在陈述完事情经过后,老板
只说:“so?”并表示是基于“信任”才让劳工手写加班单补休,用来慰劳辛苦加班的员
工,如果劳工跟顾主谈到“法”就没有信任可言,而且员工对公司政策有问题不应该也不
可以私下找其他员工讨论,会动摇他人想法,且造成公司内耗,公司内耗成本太高,至于
我指出的下班打卡时间不实,出事没有职灾可申请的事完全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版上可能会有人说不要签,说真的…实际上遇到真的是脑筋一片混乱,无法正常思考
<<被资遣后我做了什么>>
1.写履历找工作
2.试算资遣费
3.就业辅导中心申请失业补助
4.查询资遣相关文章资讯…
5.台中市劳工局电话及现场咨询(多次)
6.区公所免费律师咨询(要预约)
7.调劳、健保投保记录
基本上不管是劳工局咨询还是法律咨询,会建议多问问不同的人。(当然最好是不要遇到
劳资纠纷啦!)
我是做了最坏打算才预约法律咨询(告上法庭)。
最后就是决定妳要怎么做?要钱?还是透过公权力查办?
<<决定申诉或调解>>
试算资遣费后有种丢个几千钱叫你走那种感觉,极不爽。
劳、健保投保金额全都低报,劳保低报间接影响失业补助金!
对于提出公司政策违反劳基法遭非法资遣这个动作,明显是在杀鸡儆猴,
以后公司政策其他人有异议就叫你走。
基于以上几点最后决定直接申诉!
<<申诉结果>>
12/4申诉劳保低报→1/8发文通知核处该单位罚锾
12/5申诉健保低报→12/21发文通知该单位已补正申报员工投保金额
12/12申诉劳工局→2/15发mail通知分别违反劳动基准法第第32条第2项及劳工退休金条例
第12条规定
https://i.imgur.com/mPrDgMN.png
<<后记>>
12/4申诉劳保局后,12/6该公司就收到消息了,一直要找我出来谈,说想听看看我对公司
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改善的地方。
不是公司的员工了到底是要谈什么?
该公司后来申请了调解,我也请假未出席,因为我的目的是希望该公司接受劳动检查。
最后的最后想说的是,公司不能无故资遣员工,真的遇到请不要“算了!”
觉得公司怪怪的时候请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