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各位大大好,
近日颇受困扰一名小女子孤立无援
所以潜水上来这跟各位前辈们请教该怎么处理。
十年前应征进公司时正常日班办公室文书处理职务起薪22500
逐年视公司营运状况调薪
过十年说单位外移大陆要缩编人员
被安排新职务去码头工作
起初配合轮两班早班中班处理码头文书资料
现在又被要求去另一个轮班单位要轮三班
平行转调没有给轮班津贴
职务是码头现场规划管理调度
请问,这到底有没有违反劳基法啊?
除了默默安排接受这安排之外,或是安静离职离开?我该怎么办呢?
真的觉得自己孤立无援权益受损又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各位给我宝贵意见,拜托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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