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职前训练问题

楼主: imbrken (IOI)   2018-12-21 23:28:54
欲请教关于劳动契约生效前之工作日,因主管主张为“职前训练”,不需给付薪资及劳健
保,
非属上班时间,惟主管所称之“职前训练”期间,如员工所提供之行政文书等劳务,
与后续上班提供之劳务内容大致相符,并非仅上课或职前教学,且契约上并未明订其所称
之职前训练相关内容,
仅记载契约生效日起(11/1)为三个月之“试用期”规定,
不知主管说法是否正确,恳请指教。
作者: lolitass (嘿)   2018-12-22 01:02:00
这种话你真的相信喔.....
楼主: imbrken (IOI)   2018-12-22 02:10:00
有打去相关主管单位问了,回复是说无法确认职前训练的实际内容,所以无法答复因为我自己的认知是试用期内不是才是开始训练吗,祈请指教,不好意思
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2018-12-22 09:02:00
https://reurl.cc/NALQ9可参考我们之前写过的文章,主要还是要以你的工作内容来判断雇主主张的职前训练期间是否已经成立劳雇关系
楼主: imbrken (IOI)   2018-12-22 09:21:00
因为工作内容就是一般行政工作,故无法推定是否为劳务提供,且职前训练完后,还有契约明订的试用期,因此产生疑问,不好意思
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2018-12-22 12:59:00
劳基法已经没有试用期的规定了,因此即使双方有约定试用期,也不会影响应有的权利,也一定是属于劳雇关系。至于职前训练期间,通常有争议的时候才会由第三方来综合判断教育训练的内容、工作性质等是否得约定合理的职前训练期间。
楼主: imbrken (IOI)   2018-12-22 14:20:00
感谢您的不吝解答,请问第三方单位是要主管机关吗,目前询问主管机关都一直寄调解申请书给我而已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18-12-22 16:29:00
没给钱就不要去,对烂公司不用客气。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8-12-22 19:46:00
资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劳工配合出席就算工作了哪来一句职前训练就打发掉 这主管是要骗刚毕业的人吗
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2018-12-22 20:18:00
第三方通常指得就是劳资争议调解时的调解委员,或是诉讼时由法院来裁定
作者: jacqueswu (jacqueswu)   2018-12-23 01:27:00
就算试用期3个月也要有基本的劳健保+薪资~下次请注意!
楼主: imbrken (IOI)   2018-12-23 02:37:00
感谢各位的回应,试用期开始后薪资劳健保皆正常,是试用期前的职前训练没有相关保障,今天已领非自愿离职单,另因工作单位乃X扶基金会,主管....总之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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