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公司不给薪资明细是否违法

楼主: ultmisia (魔女)   2018-12-10 12:29:35
https://53973000.blogspot.com/2018/12/blog-post_10.html?spref=fb&m=1
,今天的这案例是一位网友问的,她打算要离职,也许是闷太久了,一次问了几个问题,
我也今天就在这里专文回复!
提醒企业一件事情,员工去劳动局申诉的时候,可不会只有讲一件个案那么的简单,特别
是薪资,因为平均工资会影响很多权益,企业要真的不要心存侥幸,因为一旦开罚的话,
至少是不少个万喔,话不多说,我们开始今天的讨论!
案件内容:
网友问题内容
一、公司没有员工守则是否违法?
工作规则要30人以上的公司才有必要准备,所以先判断一下公司的人数是多少人再来讨论
这个问题,我个人当然是都建议客户要把工作规则备好,不论人数多少,因为至少跟员工
讨论事情或制定规则的时候有一个共同参考的依据。各位如果公司没有类似的规则的话,
那么就请把公司规定的规则或纸本文件传给我看,那才比较保险。
劳基法施行细则14-1条
二、公司不给薪资明细是否违法?
劳基法是一个非常奇怪的法令,有强制雇主要给薪资,但却不强制雇主给劳工薪资明细,
我真的觉得很不合理,上面是劳基法施行细则关于薪资明细的规定,但看倌们也别慌,因
为法律没有强制规定,但不代劳工没有请求权,在职时拿不到,离职时请去劳动局申诉然
后以怀疑公司短发薪资的案由要求公司提出计算证明,那个时候也是可以看到的喔!
不过我建议企业最好是把明细都给员工,现在不给,到时候去劳动局的时候还是得拿出来
,不用那么麻烦,而且在管理上对员工透明,也是一个可行的方法!
三、公伤假变特别休假该怎处理?
这个如果是发生在现场的话,简单直接就请公伤假而且要直接去劳动局申诉,这个是一个
钉在铁板上的事实,那就是特别休假是由劳工自行安排,企业只能对于申请的流程、是否
准假有决定权,但公伤假拿特休假来抵,我只能说不用想那么多,直接去申诉,公司绝对
要把假吐出来!
四、公司若事后更改员工离职日期,要给钱的知道吗?
此案网友是自请离职,但由于公司的排程,要员工提早走,在这个个案中,由于网友先前
已同意公司的安排,所以这是没有办法争论及主张的,不过我提醒企业,如果是受理员工
的离职申请,但却事后‘提前员工离职日期’,那就是迳行终止劳动契约,这就要依劳基
法第11条的规定给付资遣费,这一类的案子其实还蛮见的,要特别的注意才行!
结语:
四个不同的个案,我都已经给予说明,每一个个案不尽人意,不可能什么都可以要回来,
最重要的是保留证据,不要只是嘴上说说,与各位分享今天的主题!
薪资明细应该是规范在劳基法第23条:工资之给付,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按月预付者外
,每月至少定期发给二次,并"应提供工资各项目计算方式明细";按件计酬者亦同。
违者,依同法第79条第一项第一款罚锾2~100万。
作者: AQQQQQQQ (QQ)   2018-12-10 20:09:00
推,实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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