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板是派遣公司的话,就是对派遣公司。
不满年资一年不用提前10天预告有点扯…请老板看看劳基法第16条吧
雇主依第十一条或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终止劳动契约者,其预告期间依左列
各款之规定:
一、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于十日前预告之。
雇主未依第一项规定期间预告而终止契约者,应给付预告期间之工资。
so他可以提前让你走,但要给你10天的预告工资,
而且要在退保10天前做资遣通报,劳健保当然一样是10天后退。
总之就是不管那10天你有工作没工作都要给你钱。
再来,资遣费的问题,劳动部那里有公式,你可以去试算一下,
平均工资刚好是近6个月的平均值。
所以,为避免口说无凭,请老板给你
(1)资遣协议书,上面载明最后工作日、离职日、资遣费、预告工资、双方签名。
(2)非志愿离职证明书 (请老板用政府的版本) ,没有志愿离职这件事,该写的写一写,
大小章盖一盖,有问题请他马上改。
(3)若有特休或补休没结清的也要结清写在资遣协议书上。
都不给也没关系,劳动局见XD,顺便请劳动部来劳检一下,
可以的话现在开始采集一些证据。
这篇觉得应该蛮受用,给你参考: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com/2017/05/blog-post.html
※ 引述《Rakitic (MF)》之铭言:
: 大家好,我这份是派遣工作
: 目前的工作是派遣到某国营企业驻点
: 今天下午被告知做到这个月底就好
: 本来是一年一聘到12月底才结束(我从今年6月接手这个工作)
: 所以我老板其实是希望某国营可以到约到期再换掉
: 但某国营坚决换人
: 目前我只有明确要了非自愿离职
: 原本预告离职好像有说要提早10天告知?
: 所以被通知会延到12月7号再退保,但劳保的部份要从我这边扣
: 但后来老板查了之后说我年资不满一年
: 又说这样不用提前10天预告!?所以不用等到12月7号在退保!?
: 还说这样开非自愿离职给我也没有用,要转给我自愿离职
: 但我还是坚持要拿非自愿离职,老板也算答应了
: 请问我还有什么需要注意或是该拿的资料?
: 现在还在爬文跟GOOGLE了解中
: 但时间紧迫...所以还是先发了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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