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薪资乱象,薪资未达4万禁面议,能解决吗

楼主: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11-15 17:21:31
※ 引述《min1119 (我老吴)》之铭言:
: 行细则另外规范此部分,因为未连同薪资范围的间距一同规范,此法条等同于虚设,这边
: 会建议直接以“劳健保”的级距下去做规范最为干脆,同时也可以让劳工清楚知道自己的
: 劳健保投保级距为何。
: 但在探究其根本问题在于:台湾劳工薪资的问题在于各职务的薪资水平太不透明化
==
今天如果政府真的要作,直接把所得税资料大数据拉出来就好
公司薪资所得都会报税
直接公布某公司,交多少税的多少人数就好
绝对准又不能作假,但政府敢吗?
不然公布一下各公司各劳保级距投保人数也可以
要作都可以作,不敢而已
作者: calase (万难地天纪柳)   2018-11-15 18:36:00
欧美也没这样公布吧?日本也只公布平均所得...
作者: sean118 (法罕)   2018-11-15 19:10:00
我觉得签名档的生卒年比较好笑XD
作者: oherman (qq)   2018-11-19 15:34:00
我觉的你的想法才真的好笑,这么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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