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航空工会:资方只怕民航局罚 劳基法保护形同虚设

楼主: orz44444 (新台币没有国际信用!!!!)   2018-11-03 22:16:51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3458882
2018-11-03 11:44 联合报 记者洪安怡╱即时报导
航空公司认为劳基法工时规范造成公司运作窒碍难行,劳方看法又是另一种风景。桃园市
空服员职业工会理事朱良骏批评,有时地方政府会默许组员用机上休息时间抵扣工作时间
,让工时拉长至20小时,就算劳动局真要开罚,罚额不高,航空公司不在意,认为只要符
合民航局AOR规范就好,劳基法保护形同虚设。
朱良骏指出,尽管劳基法规范区域航线每日工时为12小时,但像飞曼谷这种表定11时55分
的班表,一有塞机就会超时。有时航空公司宁愿被劳动局开罚,只要符合AOR的规范就好
,因为违反AOR,民航局会罚得更重,且会影响航线分配。
朱良骏说,AOR本就是针对越洋航线所制定,放在纽约等长程航班都能理解。但依AOR规范
,当机器故障或天候因素,组员在机上休息1小时就能扣除1小时工时,一来一往竟让工时
竟可以拉长到20小时,“这样的工时会有人觉得合理吗?”
朱良骏透露,组员休息时间都由座舱长报告认定,有时公司甚至安排组员“在客人周遭坐
著”也当休息,或是“一人休息15分钟”来规避法规,工时规范形同虚设,劳工还是过劳

华航企业工会理事潘家洛指出,远洋航线一定会超过12小时,当初把组员纳入责任制,是
为了解决远洋航线的工时问题。工会并非完全反对责任制,但担忧资方滥用,让区域航线
也用责任制,因此才在2016年6月发动罢工后,与资方签订团体协约要求废除责任制。
至于AOR,潘家洛说,民航局订定的AOR多半向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取经,但美国
只要出了国都是远洋航线,用这样的标准套在台湾的区域航线上,让区域航线的工时可拉
到14小时,非但不公平,也只会让组员更过劳。
朱良骏补充,2年前民航局曾邀集劳资双方针对AOR内容进行协商,虽然结果劳资双方都不
满意,仍提出了一个折衷版本,将机上休息1小时延长为1个半小时,并明确定义组员休息
要有多大空间,排除雇主指挥监督等,最后该方案仍因资方反对而作罢,工会至今仍努力
与公司针对工时进行协商,盼达成共识。
作者: gigisteve (阿吉Q)   2018-11-08 03:50:00
政府就是无能的代名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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