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公司没有缺 妳把离职程序跑完就行

楼主: pionc (大魔导师)   2018-10-26 05:26:31
——————————新增结果——————————
早上组长再度找我讨论了
结果照样没有变 一样是结束走人
虽然有很多长官愿意为我发声
同时也有组为我争取转调
另外还有在这边鼓励我的乡民们
非常感谢你们!
虽然沮丧是有的
但我知道日子还是要过下去
谢谢大家
———————————————————————
手机排版 伤眼抱歉
早上5点睁开眼 我知道自己还是受影响了
大学刚毕业就很幸运的就找到工作
还是属于自己科系中的顶级机构
早9晚5.30的工作 超过40k的待遇
对于学店毕业非科技的我来说真的像天上掉下来的礼物一样
我进的组是公司正发展中的新业务
因进度关系我加入的时间其实很尴尬
我所属的室内训练课程结束 室外课程仅有经验者参与
把菜到出汁的我排除在外
但我认为 还是要尽力把能吸收到的吸收进来
所以很努力执行被交代的任务 也都能提早完成
但就在昨天下午 公司人资拿了离职单给我
告诉我最近把这张单子流程跑完即可
然后看着我震惊的目光 跟我说组长可能没跟妳沟通好
没错 真的没有
周二找我谈试用期的事
是问我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处或组
因为现阶段组内真的没办法给我东西学习
也认为我无法帮助组内进展现在业务
这我理解
也因为公司本业还是我科系相关所以觉得自己只是需要换个窝待
但没想到居然是拿到被离职单 因为没有缺了
现在要思考跟处理好多事
我虽然不担心中长期
可是短期内为了这份工作而租的房子对我来说也成为一个沈重负担
刚毕业 没有存款可以支撑我这阵子找工作的开销
也为了留在北部花了很多时间跟金钱
不过最后可能还是得回家乡了吧....
虽然今天早上长官要针对我的事情进行讨论
但基本上我还是不愿意抱持太大希望...
很感谢看完的你
希望大家今天都能安然度过
作者: dogsdogs (狗狗)   2018-10-26 05:32:00
待了多久?如果知名公司说不定很好跳巢
楼主: pionc (大魔导师)   2018-10-26 05:34:00
3个月 试用期结束 组长签了需要再评定在业界是有名声的机构 但我比较担忧的是上北部所花费的近期开销...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酱牛肉乌龙面)   2018-10-26 06:41:00
资遣吗?还是你傻傻吞下去?
楼主: pionc (大魔导师)   2018-10-26 06:45:00
算是资遣吧 但还没跑离职流程今天也还会再给我答案所以我大概会再等一至两天...
作者: chuck201409 (chuckDA)   2018-10-26 07:13:00
恭喜你出新手村马上遇到现实 往后的你将会变得更强大
作者: tonybbbb (东方行B)   2018-10-26 07:22:00
你没有提离职 千万不要傻傻的签
作者: IAMWHOIAM123 ( )   2018-10-26 07:27:00
还在试用期 公司可以请你随时走人吧...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10-26 07:30:00
楼上不要误导,法定根本没有试用期,三个月内公司随时可以请你走没错但是需要付资遣费怎么最近那么多废物公司?
作者: sean7539511 (艾翔)   2018-10-26 07:57:00
怎么到现在还有人会说 试用期 公司可以随时开除人的。。。
作者: ha116900 (阿鸿)   2018-10-26 07:58:00
资遣费大约可以拿到5000吧,要领失业补助劳保三年内要保满一年,另外年底到明年三月之间很难找工作,建议这段时间进修充实自己
作者: sean7539511 (艾翔)   2018-10-26 07:58:00
根本就没试用期这种东西...公司请你走人 就是签非自愿离职单
作者: kir7741 (Domo)   2018-10-26 08:25:00
劳基法是取消对试用期的特别规范,并不是取消试用期,资方是可以跟劳方签定试用期的,前提是合法,所以即便是试用期,资遣妳还是要给资遣费
作者: mysandy   2018-10-26 08:28:00
换个角度想,现在公司开急缺,会没有人应征,反而很容易录取喔~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8-10-26 08:31:00
很多判决都是判试用期资遣不用给资遣费啊…哪算误导判决会认为试用期中 资遣不是属劳基法那些需要给资遣费的事由以上是在讲民事事件标准 但行政可能就不是同个标准
作者: Francise (棉花羊)   2018-10-26 09:35:00
如果你爱这份工作,离职单先别急着签,觉得应该还有讨论空间,一间大公司每天都在征人,所以其他处或组可能会增额让你转调,毕竟文中看来你是工作热情的员工,用新人何不用已稍对工作有了解的员工呢?若真的无法,也别填离职单,请公司资遣你,至少还有辅助金能提供你短期的进修。除非你找到喜欢的工作再自愿离职吧。
作者: allegreto (The finale)   2018-10-26 09:40:00
加油噢~虽然年底工作释放得不多,但总还是有机会的;而且相信你以一个新鲜人的姿态可以有这么梦幻的薪资,本身能力定是好的,所以别过于担心。
作者: gamania5972 (C'est la vie)   2018-10-26 09:46:00
哪有什么试用期这规定
作者: t172 (t172)   2018-10-26 10:02:00
我也是遇到这种情形,八个月了,说没缺还录取别人,早点走也好
作者: Kazuma0332 (糯米掺黏米)   2018-10-26 10:04:00
最近好像会有波试用期结束潮,毕竟刚好过就业热潮期,无论成功或被退都可以分享一下心得
作者: Luefa (迷思)   2018-10-26 10:26:00
拍拍
作者: a216034 (aa)   2018-10-26 11:03:00
现在这时间点好工作难找囉,快过年了
作者: alex9999 (.....)   2018-10-26 11:05:00
看到某楼就来气,是有多奴要在那边误导社会新人试用期这种资方骗人的话术?
作者: book2381   2018-10-26 11:21:00
安安,建议再了解一下被离职的真正原因,然后成长。
作者: moecao14 (moecao)   2018-10-26 11:48:00
我也是4个月做到月底。占到爽缺,上层还有两个内定要来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8-10-26 12:13:00
这就是很多法院民事庭的运作实务啊 教正确还被嫌xd
作者: Messibugoo (梅西不谷)   2018-10-26 12:24:00
私人企业或泛官股?名字写出来吧
作者: rabbit829 (猜不透)   2018-10-26 12:35:00
你是被资遣,别傻傻的跑离职啊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8-10-26 13:30:00
试用期是没有法律规定但存在的,但是即使某楼坚持的实务上也需如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2727号,雇主/劳工没有权力滥用才能成立。这跟雇主可以任意终止契约那是两回事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8-10-26 13:37:00
当然 任何权利主张都不能权利滥用 约定的条款、考评方式,至少都要让法院觉得不离谱才行但若通过了检验 终止契约后还真的未必要付资遣费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8-10-26 13:40:00
而且这例子里告知内容就已经是劳11-四了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8-10-26 13:44:00
许多庭操作起来应该会像高院102劳上100,除权利滥用原则上双方均得随时终止契约(该判决被选编为高院民庭具参考价值裁判,前开众多版友皆可去详阅)
作者: star99 (KARA)   2018-10-26 15:13:00
是双方同意 ,但这是单方
作者: cloud6732 (无所谓画地自限)   2018-10-26 15:39:00
依法是需要给资遣费的,试用期并非是法律规定但资遣费是法律规定喔 XD
作者: austen911 (引渡使者)   2018-10-26 18:44:00
我觉得某楼说的对,该恭喜你走出新手村就遇到了现实,以后会更强大的!加油!不要气馁!
作者: akainorei (赤いの灵)   2018-10-26 18:44:00
资遣费,服务证明,非自愿离职证明。全都要拿
作者: bearsis (熊妹)   2018-10-26 22:02:00
作者: Interpoint (水电工程师)   2018-10-26 23:03:00
我在国研院也是这样被搞,有机会搞回去
作者: doris1016 (~DoR!$~)   2018-10-27 01:58:00
加油 资遣费要拿到 下一份工作会更好!
作者: Microkkii (Microkkii)   2018-10-27 12:36:00
政府下财团法人,文组,没几间...
作者: nogahiel (天上的诱惑)   2018-10-27 14:01:00
哪份判决,可以给字号吗
作者: tello (妳高兴就好~)   2018-10-28 12:23:00
可以不用北漂了不好吗?
作者: engfen (Christoph)   2018-10-29 11:19:00
真可怕,仔细想想 我待的地方还满稳的
作者: gigisteve (阿吉Q)   2018-11-03 01:04:00
什么垃圾公司,太欺负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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