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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老板”一词在2010年开始出现,主要是用来指称那些被政府惯坏的资方,相对于许多刚进入社会的新鲜人被称为“烂草莓”或“惯宝宝”,在劳动意识日渐抬头的近年,也有许多不想花费培训成本、只给低薪或甚至频频违法的资方被员工或乡民们指责为惯老板,但在台湾,真的是大部分的资方都该被贴上这个标签吗?今天我们不谈法令,只是单纯来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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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在当劳检员的时候,有个第二代的小老板来受检,他告诉我不要说是年轻员工,许多资深的老员工也是“靠势”著比小老板还久的资历而不服从指挥,他觉得已经处处为员工着想,但为什么还是员工还是都不满意,最后问了我一句:“你看我这样有像惯老板吗?”为了顺利完成检查,当下自然是微笑着并轻轻摇头,然后再看看他提出的工资清册,心里想着“...这样你还不是吗”。因为最后,检查出该公司违反了三条劳基法的规定,分别是低于基本工资、违法扣薪(工资未全额给付)及未给加班费等。
看来惯老板最大的问题应该是不知道自己是惯老板呢。
以上的经验其实不只一次,在看过许多劳资争议后,也不禁思忖,究竟怎样的人才该被称为惯老板,怎样的员工又真的是烂草莓呢?
其实,有没有“同理心”应该才是衡量的指标。
每个企业都是为了营利而存在,大部分的劳工也都是为了养家餬口才出来工作,要其中一方保有同理心为对方设想,并斟酌放弃自己的权利当然很不容易,也因此常看到的是拥有资本的一方,基于劳资关系不对等的地位,迫使相对弱势的劳工放弃自己的权益。
还记得在刚出社会时,曾在一家规模不大的广告公司工作过,当时候总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老板总是要接下做不完的案子,宁可放弃品质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客户,最后员工们就只能靠着加班才能完成,但因为当时候老板对员工们很好(或说是自己太奴),所以也不觉得他是惯老板,后来累积社会经验后,才发现老板只用了一点蝇头小利就能鞭策员工创造更大的收益,何乐而不为呀!所以如果没有这种思维,即使当了老板也不会成功吧。
直到接触了人资与劳政工作,也才发现其实不是所有老板都是自私自利的,有些劳工也会仗着略懂法令而在工作上摆烂,致使资方生怕遭到稽查而让其予取予求。无论是何种情况,其实都会让彼此留下不好的印象,而更加深了划分出劳方与资方的鸿沟。
或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位惯老板吧!
记得之前看过乡民的讨论,24小时经营的便利商店、方便且低价的医疗资源或是严重超时的大众运输业,这些常常会面临到“澳客”的行业,其实就是有资本的一方与提供服务者的缩影,那不与劳资关系有几分相似?因此,有些人只是握有“消费”的小小权力就会有这种态度,那么当握有“发放工资”这种会影响员工家庭生计的权力时,会出现惯老板心态也就不让人意外了。
再举别的经验,曾经检查过一间相当有规模的化工厂,当时候是企业工会反应有超时工作与轮班间隔休息时间不足的问题,而在实际检查时,面对着唯唯诺诺的人资、气愤不平的工会干部以及不听从他人意见的厂长,瞬间就了解问题出在何处,由于厂长的一意孤行,使得公司违反规定而受罚,但实际上老板根本就没有授意让该厂超时工作,而厂长也只是因为自己曲解法令才导致有违法的事实产生,追根究底,就是因为身为主管人员却不替员工着想才会造成这起劳资争议,所以这算是“惯主管”还是“惯老板”?
不只是主管人员,我也曾遇过某个公司让员工加班超时,最后发现原因是该组织的业务分工有很大的问题,加上员工间互相“冲康”,导致部分的同事需要加班,这些都不是出于老板的本意所产生的违法事实,虽然雇主在管理上也要负担部分责任,但一般人如果单纯的只看到公司违反劳基法而被公告(喔对了,想知道去哪看公告可以点这里),也常会推定该公司的老板就是惯老板吧!
所以啊,如何妥善管理底下的主管与员工,除了是解决劳资争议的根本之道,也是最找不到答案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有许多新创公司难以生存,因为即使资金与技术都已备妥,但最后总是会被人事问题所击垮。要怎么改善台湾的惯老板文化呢?除了要靠政府加强检查,劳工多了解自身权益外,或许还需要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试着去压制自己心中的惯老板灵魂吧!你遇过的惯老板又是什么样子呢?欢迎在下方留言分享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