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自提离职 事后要求非自愿证明

楼主: yuan1030   2018-09-23 17:14:04
有位员工9/6拿着离职信来请假并提离职(9/6提离职&请假 9/7离职)
虽没有依法提前10天预告(任职差15天就满6个月)
但公司也是同意并告之9/7也不用来了(薪水照样发至9/7)
该员工同意协商后的日期也在离职信上修改日期并签名画押
同时公司也结清薪资给他
结果一个礼拜后收到劳工局的来文
说要开劳资协调会
原来该名前员工因为是自请离职
没有非自愿证明可以申请失业补助
所以申请开这场协调会
协调会上对方要求只要开立非自愿证明即可
委员也一直对与会人员说对方只提这要求,同意就没事了
然后暗示如果协商失败..会有劳检前去
虽然公司劳检都是PASS的..
但为避免麻烦所以最后结果还是同意开立证明给该名前员工
我很疑惑因为这种协调会所开立的证明
不会有伪造文书的情况产生吗?
毕竟公司端还要伪造通报资料给劳工局
那是不是为了自保..
以后办公室都要加装有录音功能的监视器
录影录音存证避免类似案例出现
自请离职然后申请协调会来要求公司开立非自愿证明?
不然自己签名的文件都可以不认帐了..
作者: waggy (Let's go, pal!)   2018-09-23 17:18:00
证据再多,公司怕麻烦还不是一样妥协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18-09-23 17:43:00
你确定真的劳检..你公司都没问题..我想全台湾想不到
作者: popomilk (Man Up)   2018-09-23 17:45:00
有这么好康的我都不知道 还可以凹非自愿离职证明领补助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8-09-23 17:49:00
你们劳检都pass还怕啥?这么好要到,我也想拜托主管开给我了
作者: pttenjk (卖统一7-11礼券)   2018-09-23 17:54:00
还蛮好奇的 你们公司开的"非自愿的理由"是啥? 随便编个公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8-09-23 17:55:00
你们公司这么好凹哦...难怪这种员工敢去讨
作者: pttenjk (卖统一7-11礼券)   2018-09-23 17:55:00
司营运不佳就缩编裁人吗?
作者: book2381   2018-09-23 18:20:00
这招厉害了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8-09-23 18:21:00
这算不算诈领补助那里的劳工局干这种违法的事
作者: d062637776 (Sylar)   2018-09-23 18:53:00
还能这样喔?这么好凹大家都自提离职再凹一下公司拿非自愿离职证明爽领失业补助就好了 扯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09-23 19:00:00
所以你应该要10天预告,保障自己而不是员工说隔天就隔天还自以为佛心另外一楼:你那句话"公司"换成"劳工"一样成立
作者: johnps (皮卡~)   2018-09-23 19:48:00
开了那张没付资遣费会有问题喔 小心被检举
作者: ChungChen (Roundthebend)   2018-09-23 20:12:00
这个厉害,要不是高人指点就是食髓知味。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8-09-23 20:49:00
没有在十天前通报有证明也是废纸而已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8-09-23 22:58:00
不是只有资遣时才十日预报吗?自愿离职不用啊
作者: x246libra (楓)   2018-09-23 23:06:00
自己离职 也有10日要求阿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8-09-23 23:19:00
员工自己离职其实没有硬性规定,没有法律规范的自愿离职劳工随时想走人都可以,公司办理停劳健保即可,只有资遣才需要发资遣通报,所以才叫资遣通报,除非员工因没有给予离职预告而造成公司损失,会有责任归属问题(不过其实也很难判定真的跟员工有关)。另外,自愿离职如果开非自愿离职给员工就是伪造文书,其实大可不理这位离职员工,但对方用劳检威胁......很好奇协调会是公家机关?怎么会带头犯法?还是不知自愿离职开非自愿离职证明属伪造文书?看到了,是劳工局,有点扯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09-23 23:46:00
这篇文章太多疑点,原PO根本不是当事人之一,大家看看就好,不要忘记前几个礼拜才有一个自己是老板假装员工上来问薪资少发的问题
作者: sschen   2018-09-23 23:53:00
意图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避免了劳检开了张假文件,后面问题更多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8-09-23 23:56:00
我也觉得各种不合理
作者: sschen   2018-09-23 23:58:00
因为是非自愿离职,后面可能又一场协调会,请求资遣费,30日内没付,就罚30万 150万。
作者: ytw8216 (ytw)   2018-09-24 00:27:00
劳基法有规定离职预告时间好吗?怎么会没有法律规范?不管是自行离职或资遣都有预告时间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8-09-24 00:43:00
作者: johnps (皮卡~)   2018-09-24 01:09:00
没罚则跟没规定是两件事法条写得很清楚 你没预告就是违法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8-09-24 01:17:00
一开始用词错误是我的不是,只是想让劳工知道不用被离职预告期绑住,公司也不用在员工自愿离职的情况下做资遣通报,劳资双方协议即可我看我还是继续潜水就好了
作者: wangbadan (我不姓王喔)   2018-09-24 01:33:00
这种很明显的对错还要公司吞也很怪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8-09-24 02:12:00
这是在写小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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