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liteC (EliteC)
2018-09-02 01:29:01这篇文章,是替朋友问的,请各位帮忙。原文如下:
拍谢 对时薪这个制度真的很不了解
看了这么多想来问问我的算法是否正确
现在我的上班时间是9:00 AM ~ 6:00 PM
(中间一小时不算) 为全时工读 一周上满40小时
由于现在是中秋档期
每天上到11,12点也是常有的事
假日也没得闲,必须配合上班
以下这是我在打工工时计算机看到的资讯:
[工读生工读权益]
一.加班费
依劳基法24条规定延长工时(加班)在2小时以内者,
应照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一以上,
超过2个小时(4小时以内)部分要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二以上。
1.从以上得知劳工(工读生)每天之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部分
即需开始计算加班费,违反上述规定,可处二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2.再由上述加班时数规定中,又可得知每天之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部分,
即需开始计算加班费,已明确规定从八小时01分起,
即需列入加班费计算,故其超出之一分即需加班费计算.
所以超出八小时部分之工作时间~~~~~~
01分~~2小时以内:时薪*加班时数*1.33倍
2小时01分~~4小时以内:时薪*加班时数*1.66倍
若是我星期六上班时间为9:00 AM ~ 8:00 PM(中间一小时不算)
那么我是否为140*1.33*2+140*1.66*8=2231.6
相较之下 与140*8+140*1.33*2=1400 相差了831.6
对我而言这不是小数字.. 而且每天这样加班下来 真的真的差很多
所以前来熟悉这方面的各位.. 请大家鞭小力一点QAQ
算法哪里错误 也请各位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