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跟主管提离职了,
主管的态度跟想法还是让我无解。
此次谈话分为以下2个主要疑问:
Q1 :为什么只要是仓库(搬重物,锯木板,组铁架,等粗活)支援的工作都是派我去,不用
轮班的方式?
A1 :因为底薪(28k)比其他同职位人高,所以自然要比别人多做其他事。
(我是真的第一次听到这说法,至少前公司是依照面试的过程谈话,来决定核薪为多少。
大家底薪都不同,但进去后同职位的人,做的事都一样,并没有谁多做谁少做的情形出现
)
Q2 :回复客户讯息到晚上11点是硬性规定吗?
A1 :是的,是规定,公司从以前就是这样运作的。
(不给付加班费,是违法了吧)
主管的口气从头到尾都是理所当然的态度,觉得当初面试有提到工作内容包含了仓储盘点
工作,且底薪比其它相同职位的人高一点点,理应要比别人多做事。
回复客户讯息到晚上11点,主管表示为规定,不照规定回复客户讯息,就会被视为工作态
度不积极。(以赚到业绩奖金的说法来合理化变相加班这件事)
后面有询问我的想法,我的想法为6点下班后,要不要回复客户讯息及接单,可以改为自
发性,不用硬性规定。
被反驳为这想法不适用于这行业。若都像我这样爱回不回,这样的态度很消极。
(所以这样压榨员工,不给付加班费就很积极?)
以上,此次谈话让我觉得有理说不清,就算提出想法还是会被反驳。
自己的想法就最对,别人的想法就是不适用,不积极。
无解,我的想法真的错了吗?我是不是不适合这行业?
想在听听大家的想法,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