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53973000.blogspot.com/2018/08/blog-post_26.html?spref=fb&m=1
网友问题解答专区:劳工造成公司的损失,三岁小孩都知道不可以扣薪,但严重的是公司可
以求偿吗?
各位早上好啊,这一阵子接到很多中南部的朋友咨询关于天灾假的部份问题,除了请企业的
老板们要考量之外,也请各位清楚一件事,天灾假的期间除了排休日、例假日、休假日之外
,都是不计薪的,协商协商再协商,这才是一个解决的办法喔!
今天的主题是一位网友的孩子发生的事情,我个人觉得有拿出来讨论的必要,因为很多陷阱
不是表象看的那么的简单,话不多说我们开始今天的分享!
案件内容:
孩子在饮料店打工,因为‘作业疏失’导致机器受损,厂商报价大约35000元,因为是孩子
的过失,所以要他‘赔一半’,但体恤孩子赚钱不易,所以不苛扣孩子的原有薪资,但要求
孩子每一天多做一个半小时来抵维修费用,网友想问我这是否合理呢?
一、我们都知道不可以扣薪,但店家是否可以求偿?
劳基法关于不得预扣工资的规定我写了很多遍,不过我要提醒各位看倌,企业不预扣工资,
不代表企业无权求偿喔!民法针对损害赔偿的部份有做明文的规定,只要确认是孩子的行为
导致机器损坏的话,那当然是可以求偿的!
二、如果真的是孩子的过失,怎么会有赔一半那么好的事?
我好奇的是关于机器的损坏与孩子的作业疏失有什么样的关系,所以我请孩子回去问店家关
于机器操作是否有列入教育训练的项目之中,以及合约上是否有载明如果因为操作不当造成
机器损坏,企业得求偿等…字样。
我这么说不是机车,而是如果真的是孩子的过失,为什么只赔一半?这个逻辑不很是奇怪吗
?
三、这一个半小时的约定有没有问题呢?
再来就是一个半小时来抵维修费的问题,我对这一个半小时有一些问题:
正常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
计算薪资抵扣?
做白工来抵扣?
抵完才可离职?
各位不知道有没有看懂我的意思,在没有厘清肇事责任前,贸然与孩子约定赔一半、做白工
这都是一个很有没有保障的事情,就如同我所说,企业的确有权求偿,但调查程序?赔偿机
制?这是否都有经过详细的讨论甚至是书面的记载,全部都是一个大问号。
再来孩子只是回来家里打工,暑假结束就要回校读书,请问一下那如果赔不完的部份要怎么
做?其实以前在处理某些个案的时候曾经遇到…小孩到最后把最后一个月的薪资‘自愿赔偿
’给店家,各位看清楚,只要员工同意,企业并没有踩到预扣工资的规定,这一来一往的操
作,其实是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四、我个人建议的做法是什么?
1. 请店家提供合约
2. 找出关于赔偿款条款的规定
3. 请店家提供教育训练的内容
4. 查清孩子与机器损害的关联
5. 没有关联,拿回薪资,终止合约
6. 如有关联,协议赔偿金额,协议赔偿方式
结语:
如何协议?简单,那就是利用调解的机制,记得不要私下协商,因为里面有太多的问题让人
搞不清楚,所以记得依照上述的步骤一个一个的来查明,否则这卖身契一签下去,结果产生
更多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