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是我应征的职务在六月底被告知不存在了,主管说留下来就是当副手,
不留可以离开这里,叫我回家想想。
主管瞒了我快一个月才告知我。
然后我不接受,请他资遣我,主管说会问看看高层主管。
高层主管的回复是,公司没有不要我,若我不留不会资遣我。
经过漫长的跟主管私下面谈未果,已经申请劳资调解,地点在新竹县。
寄给公司的公文今天送到公司了,我还没收到我的,不知道何时开调解会。
公司高层主管想搓我汤圆,现在把错全推给我主管,说纯属误会,我应征的职务
还在,如果我有意愿可以留任,但我不想被搓,被愚弄的感觉非常令人不爽。
我尽可能收集了该收集的东西,顺便调查到劳健保被低薪高报(谜)
但我的案例蛮特殊的,是劳工要开除资方,说来也好笑,连版上好像都没看到前例。
请问在调解前还有什么能做的?调解当天要怎么做才有最大效益?
调解当天是不是该找人一起出席?我连委任书都拿了,但身边没有认识劳基法的朋
友能帮上忙,自己出席感觉好凄凉。
说到这,可以征求善心人士帮我检视资料跟陪我出席吗?我不是小妹,已经是人妻
了~~这个属性会有加分吗?我可以请你吃饭,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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