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分享自身经验。
在我刚出社会时,在一家证券商当业务经理的助理。
因为证券经手高额金流,所以报到时也要附上保证人。
当年介绍工作的亲姊姊不愿意当呆人,是我男友勇敢跳出来帮我做保,才进入公司。
原以为只是不经手金流的行政助理,签下去没有风险。
殊不知这个行业的营业员需要证照,而公司里有一个被经理介绍来的无照营业员新人。
经理为了业绩,硬逼我违法借牌,强迫我另签转职营业员的假人事资料。
佣金别人赚,错单的赔偿我负责,我当然拒绝。
经理大言不惭的说我不同意她也有办法暗地把我的牌报上去,只是知会我而已。
但是我的不配合惹怒了她,于是开始一连串的精神虐待。
例如把我的桌椅移到走廊、
用老式传真机一笔一笔传真上百客户,没传完不准下班、
负责维修公司所有电器(电脑、影印机等),
甚至去她家修马桶。
要是不做好或拒绝,就把我拉到营业大厅辱骂给所有员工和客户看,一骂就是好几个小时
。
所以忍不下去的我,找到新工作就丢辞呈,经理还骗我说劳基法规定未做满一年不准离职
。
好加在有点基本常识,不甩她这套,不过还是被拗做到新人交接完才走。
求职陷阱多,乍看之下没风险,问题日后出事公司先扣你薪水,你还要投诉或打官司要回
薪水或免除违反责任,实在太麻烦了,不如一开始就不要签违反的保证书。
※ 引述《snowish (雪の冀)》之铭言:
: 各位大大好,代PO
: 经爬文后发现各有论点,欢迎大方讨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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