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的一个十几年老屁股因为上厕所时间太久被老板约谈
他不能接受后递了辞呈
然后他始终觉得自己没有任何问题,一直认为是老板在逼他自愿离职
但他是每天去两次快30分钟的厕所,而且他还出了办公大楼去附近的捷运站上
因为他习惯上蹲式的(我们大楼只有坐式)
老板说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定要出办公场所,而且工作守则有写外出要向老板报备,
老屁股则觉得有这么严重吗?
然后一天到晚跟我抱怨这点,甚至打电话去劳工局和律师问说这样有没有犯法...
更扯的是传mail给经常往来公务的其他公司问他们公司会这样吗
也因为如此消息传回去日本总公司了,日本觉得这严重的话会妨碍到公司名誉
因为大号的时间长久搞这么大也是满无言的....
我个人是觉得特地去捷运站上的确太过头了,但他是主张工作守则不能和劳基法牴触
他这样没有犯法等,的确是没有犯法但总觉得给其他员工有不好的观感啦...
ps我们公司很小,所以站起来走动老板几乎都知道
我也满好奇因为这样闹到离职他是不是古今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