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离职
但我还有三天特休
实际上班只上到7/20
以下是我的班表
如果没有离职的话 原本应该长这样
19例假
20上班
21上班
22上班
23上班
24休息日
25例假
但我的计画原本是将剩余三天特休安排在21,22,23三天
然后26号再到公司办离职程序
但人资直接叫我上到20后就办离职
没休的特休直接换钱就好
不给我请特休
我们组长是说这样可以省薪水+劳健保费
但我不晓得这样到底合不合理
因为当初知道我这个月要离职时
就强调超休要扣钱(要做满6天才有一天例假
休息日全部安排在我离职之后的时间)
但因为我是领月薪
所以这个月离职会依照比例扣除未满这个月的薪资
就变成这个月原订25天上班 我上了18天 但还要被扣1/3的月薪
而且剩下的几乎都休假
不给我休完假再回去办离职
想问这样是正常的吗?
公司在幸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