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个办公室的打杂工,
再过几天就满三个月,
对于当初新进时主管所给的试用期规定,
越想越不对劲...
先撇除公司怪异的文化还有屡见不鲜的荒唐戏码天天上演外,
有以下试用期相关规定想询问板友,
不确定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
困惑到底要不要待下去...
以下为对试用期规定说明书有疑虑的部分:
1.公司在试用期期间若是觉得员工不适任,随时要你走人就走人,不提供资遣费,也不开非自愿离职书。
疑虑:
照劳基法规定,资遣员工不是都该有资遣费?
还是在试用期资遣员工就不用提供?
2. 若是员工自愿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让公司找新人,并完成交接手续。
疑虑:
根据劳基法规定,不是未满三个月当下就能办理离职手续吗?
3. 一切都依照公司的规定走,并同意放弃法律追诉权。
疑虑:
如果像第3点的规定,是表示得乖乖遵守1&2的规定吗?若是遇到不合理的地方也不能求诸于法律吗?
会想问这样的问题,有一方面是因为我老板控制欲很强,都要按照他要求方式去做,不按照他的要求就会一直卢、骂到你接受。
在办公室内会盯着员工,现在听到脚步声都会很敏感,他一经过我的位子我就会很紧张,觉得他是不是要来骂我。
更担心会因为员工不按照规定而做出一些奇怪的要求或举动,想求一些正确的资讯来让自己
顺便提个外话
老实说在工作的期间,我一直有想离职的念头,内心常常觉得很痛苦但又逼自己撑下去,毕
也不希望像之前那样做没多久就换工作,被家人唸抗压性低,不稳定,是自己心态不对。
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态没有很好,蛮玻璃心的,还在努力适应职场上各种的难题...
想知道遇到这些状况时,我应该要如何处理?如何改变自己才好?
在这里先谢谢板友花时间看我打的废话
再麻烦各板友能给我一些建议,谢谢!